记者从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和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部了解到,根据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的相关文件精神,从2009年7月起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开始加收利息,利息费用随系统自动生成。12月份缴纳养老金最多要付86.68元的利息。
据了解,12月份具体缴费标准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费档次:其年缴纳基数为2115.92元×100%=2115.92元,按照19%的缴纳比例,年缴纳费用为4824.30元,外加利息86.68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缴费档次:其年缴纳基数为2115.92×80%=1692.74元,按照19%的缴纳比例,年缴纳费用为3859.44元,外加利息69.34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档次:其年缴纳基数为2115.92×60%=1269.55元,按照19%的缴纳比例,年缴纳费用为2894.58元,外加利息52.01元。
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和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部通过媒体提醒养老保险参保个人:养老保险每月利息费用有所不同,其余月份费用待数据生成后即时通知,望参保个人及时缴费。(记者 李海涛 实习生 李卉)(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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