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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社厅:逾期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将受重罚

标签支付  农民工工资  新华网  用人单位  2013-01-19 22:36

新华网西安1月19日专电(记者许祖华)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局日前要求,逾期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将受重罚。

按照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用人单位未按月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向农民工足额支付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足额支付,并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逾期不支付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所欠工资和补偿金总额处以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对于劳务派遣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农民工造成损失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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