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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不露面只要现金(图)

标签人员  中纪委  国家  动向  2013-01-20 13:33

漫画/张永文  

  媒体称中纪委日前通报“反腐新动向”

  714名公职人员去年十一外逃

  预计今年将外流非法资金15000亿美元

 

 近日,有消息称,中纪委不久前向中央通报称,去年11月中旬以来,45个大中城市出现一股抛售豪华住宅、别墅等新动向,部分业主为国家公职人员或国有企业高层。

  另据透露,仅去年十一,出境未返回的公职人员有1100多人,其中714人确定为外逃。

  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10000亿美元非法资金外流。

  抛售背景

  个人住房信息即将全国联网

  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是指住建部一直在推进的一个住房信息联网工程,通过这一系统,可以查询到公民名下拥有的住房数量、地址、面积等信息。

  2012年12月25日,住建部透露,即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并称2013年将继续推进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并开始考虑逐步扩大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覆盖范围,最终将联网覆盖到约500个内地地级城市。

  与此同时,从去年底开始,各地出现了大规模的房产抛售现象。如北京某房产中介发布的二手房挂牌信息中,位于北京海淀五棵松附近某小区的8套单价近7万元/平方米的豪宅一起挂牌出售,每套售价达1000多万元,房源标题为“8套市场难寻单位,户主统一放盘,政府优质资源”。该经纪人同时表示,这批房源的装修特别豪华,业主单位是附近某政府机关。

  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2013年1月份,北京二手房市场新增房源与2012年12月平均水平相比,上涨11%,其中成交单价在3.5万元/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占比达到了31%。

  连锁反应

  9省市官员及家属大笔提取外币

  接近中纪委人士证实,中纪委的确向中央通报了中国的腐败局势。根据通报显示,据住建部、监察部统计,在抛售豪华住宅、别墅新动向中,出现若干极不正常情况:抛售住宅业主中60%持匿名、假名或以公司挂名;业主物业大多数空置或出租给亲属、朋友,没有租住合约;业主物业出售都要求现金交易,不经金融机构;委托律师全权处理,业主在交易过程中不露面。

  经核查原始记录、账户资金往来、住宅地点等,出售物业的业主有一部分属于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业高级管理层。

  此外,通报还列出北京、天津、江苏、山东、上海、浙江、广东、福建、湖北9个省、直辖市党政、国家机关、部门高中级公职人员及家属提取外币的情况。其中最高为广东17.92亿元,最低为3.7亿元。

  而在记者获取的部分通报显示,全国有11个地市抛售最严重,分别为南京、上海、杭州、天津、沈阳、厦门、福州、济南、广州、深圳、成都,其中官员抛售豪华住宅最厉害的是广州和上海,分别为4880套和4755套,福州和济南以1240套和1210套居末位。而别墅则以杭州412栋居首,天津112栋垫底。

  政策风向

  住房信息联网将推动官员财产公示

  联网城市的不断扩大无疑给各地官员造成了一定的恐慌情绪,致使各地抛售房产的现象持续出现。“抛售说明了什么?他们听到了风声和信号。”接近中纪委人士说,财产公示也是当下中央高层考虑的一个方案。

  北京市纪检监察学会人士表示,中纪委除北京外,其余地市均是对于副省级干部进行监督,此次住建系统全国联网后,也将进一步推动官员财产公示的步伐。

  而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表示,能真正做到公示的力度是值得支持的,即便不外泄,也可以震慑那些腐败的官员。

  据接近中纪委人士透露,仅2012年中秋和十一期间出境的公职人员有1100多人没有按时返回,其中714人确定为外逃。

  接近国家预防和腐败局人士称,每年1月31日,都要求省部、地厅干部根据规定对其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子女配偶从业收入等方面进行严格申报,并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即便是辞职或卸任都还是要按要求进行申报。

  官方应对

  120多名现任高官被打招呼

  在中纪委内部存有两种争论,进行政改路线反腐还是推动官员财产公示。

  “中国制度反腐能否成功,关键取决于权力结构改革的成功与否。”中纪委监察学院副院长李永忠表示,中国现在处于惩防结合的制度反腐逐步探索阶段,必须要走政改特区路线,否则30多年的成果将功亏一篑。

  “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为何不选一个比较适中的方案。”一位中纪委人士表示,相对比较尖锐的政改特区,内部还是倾向于官员财产公示,这样接受的范围和程度面都大。

  一位全国人大官员表示,在人大内部也曾经讨论过相关议题,但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他还证实,中纪委、中办、中组部至12月中已经召见120多名现任高官打招呼,对话内容均为要求其家属停止抛售住宅、注销假名、匿名账号等。

  经济学者王小鲁、商务部研究院对外贸易研究部副主任金柏松则认为高房价与“灰色收入”关系甚大。王小鲁此前发表的调查报告《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称,2008年全国“灰色收入”有5.4万亿元,而“其中2/3集中在10%的城镇最富裕家庭”。

  而中纪委、监察部去年12月14日下达的通报,要求严惩违规、违法提取各种货币、套汇及洗钱外流等活动;并透露,据不完全统计,2010年大陆非法资金外流是4120亿美元,2011年达到6000亿美元,2012年估计已突破10000亿美元。2013年的非法资金外流规模将达到15000亿美元。 据《经济观察报》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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