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艳)近日,我省出台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的决定》,为今后我省城镇化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是关系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三强一富一美”目标的重大战略。坚持以民生优先,注重发展质量成为《决定》核心内容。
2015年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人口规模达880万
《决定》提出,到2015年,西安国际化大都市人口规模达到880万,其中主城区人口规模达到730万,西咸新区规划区内城市人口达到150万。推进宝鸡、榆林、汉中、渭南等城市形成百万人以上的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加快延安、安康、商洛等城市建设50万人以上的地区性中心城市,铜川资源型城市转型取得新突破,杨凌示范区打造成世界知名的农业科技创新型城市。
到2015年,全省10个县县城城镇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33个达到10-20万人,43个重点县城达到《陕西省县城建设标准》。31个重点示范镇建成县域副中心,全省建制镇建成区面积扩大15%,人口增加47%,建成1000个左右标准化新型农村社区,20%的农村社区化,居住人口占农村人口的25%。
城乡规划三年内实现全覆盖
为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7%以上的目标,我省正抓紧完成市、县、镇以及社区的详细规划编修工作,决定三年内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决定》指出,要加快编修咸阳、延安等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其他设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加快编制详细规划,到2015年,设区城市详细规划覆盖率达到100%。抓紧完成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编修工作,及时滚动编制近期建设规划,实现近期规划建设用地详细规划全覆盖。到2013年,全省建制镇总体规划全部编修完成。到2014年,全省1000个新型农村社区总体规划全部编制完成。依据城镇总体规划,抓紧编制综合交通体系等各类专业规划,全面引导城乡各项建设。
此外,我省还将稳妥、有序地调整行政区划,拓展城镇发展空间,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支持一批具有条件的县城尽快发展为中小城市,促进一批县撤县设区、设市。
待遇公平,让更多农民变成“新市民”
户籍制度一直以来被认为是横亘在城乡之间的最大屏障,而这个障碍将有望实现突破。“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逐步将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农村集体利益分配与现行的户口性质相剥离,加快就业、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步伐。”新出台的《决定》中为户籍改革指明了方向。
我省还将简化办事程序,让农民用最短时间办理完成户口、土地和社保等所有手续。采取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会保障的办法,解决进城农民安家落户的资金问题。
为了打消农民“想进城,怕进城”的顾虑,进城落户的农民将纳入城镇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全面开展技能培训,并鼓励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企业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公平的就业环境和更多的就业岗位,鼓励农民进城自主创业,并提供创业扶持,对在城镇就业困难的农民实行就业援助和生活保障。
公共服务方面,重点加强教育、养老、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社会服务资源向社区、小城镇和农村延伸。
在住房上,将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吸引更多的农村人口落户,并实现公平分配。到2015年,全省住房保障覆盖面扩大到23%的城镇家庭。
大力培育古镇和特色镇
我省将加快30个省际文化旅游古镇建设,带动各类特色城镇建设,高起点编制完善古镇建设规划,改造提升老街区,并拉动乡村旅游。
关中地区城镇结合渭河整治和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将关中地区建设成田园生态文化景观区;陕北地区城镇结合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快实施城镇生态功能修复工程;陕南地区城镇结合汉江整治以及滨水的特点,加快建设具有陕南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城镇化水平将成干部选拔重要依据
为实现到2015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57%以上的目标,我省将城镇化水平纳入到对各市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省政府将每年对各市、县城镇化工作进行考评通报,每年对3个城镇化建设先进市、10个先进县、10个重点镇以及部分示范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资金重奖。
从2012年起,省上向43个重点县选派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挂职副县长,向22个省级农村新型示范社区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任职。各重点镇成立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配备2名规划建设管理专职人员。(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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