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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节假日向学生免费开放

标签体育锻炼  中小学校  中小学生  省政府  2013-02-19 10:09
本报讯 (记者魏鑫 刘振) 省政府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未来3年,我省将实施学校体育“腾飞计划”,每年为全省100所中小学校兴建和改建体育场地,并要求学校体育场馆及器材设施需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免费全面开放。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其中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和大学1~2年级每周2课时的体育课时,大学3~4年级(包括研究生)要开设体育选修课。

  其中,全省中小学要全面落实每天“两操两活动”制度,即每天要上好早操和眼保健操、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下午课后必须组织学生进行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

  《意见》中特别提出,要积极探索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增加体育科目的做法,推进高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据了解,在高考录取中,我省将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提供给高校,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体育课目如果纳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意味着也会成为高考录取的参考因素。

  从今年起,省财政将连续3年,每年为全省100所中小学校兴建和改建体育场地,保障学生在校的体育锻炼需求。预计到“十二五”末,全省学校体育场设施总体水平有望达到国家标准。

  《意见》明确要求,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学校现有的体育场馆及器材设施,学校体育场馆及器材设施需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免费全面开放。

  《意见》指出,各学校应按学生的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通过公告栏、家长会、校园网等渠道,定期将学生的健康状况向家长通报。对于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3年下降的地区、部门和学校,其教育工作评估和评优评先将被“一票否决”。(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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