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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县乡试行先看病后付费 恶意欠费进黑名单

标签看病  医院  蓝田县  高陵县  西安市  2013-02-20 09:58

记者 张洋

据报道,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试点“先看病后付费”制度。所谓“先看病后付费”制度,即原来看病是自己先垫付,看完走医保报销,现在是医院垫付,病人看完病只用交自己的那部分,其余由医保部门支付给医院;原来住院需要交一大笔押金,现在只用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了。西安是否有医院实行这项制度?实施的情况如何?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阎良、高陵等地已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政策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卫生局获悉,西安市高陵县、阎良区一些县级、乡镇级卫生院都已经实行了“先看病后付费”这一政策,蓝田县少数医院也已经实行。据记者了解,目前西安市市级以上医院并未推行这一政策。

西安市卫生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先看病后付费”这一政策在市级医院推行起来比较困难。由于市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比较低,如果实行“先看病后付费”,遇到一些交不起医疗费的人,或是恶意欠费的人,都会给这些医院带来较重的负担。

恶意欠费

列入黑名单,患者将不再享受新政

西安市卫生局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西安市的阎良区、高陵县、蓝田县这三个区县实行‘先看病后付费’以来,群众看病方便了许多。以前还要交押金,有的医院甚至不交钱不给患者看病,这项政策推行后,患者或患者家属只需要和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就可以直接住院治疗,等到出院后,患者只需要将报销后自己应付的费用付给医院就可以了。”

据工作人员介绍,此项政策实行半年多以来,未出现一例恶意拖欠医药费的情况,患者都能及时将自己要交的费用交清。“如果恶意拖欠,将会被列入黑名单,患者以后再也不能享受‘先看病后付费’这一政策,同时还有一些别的处罚措施”。

2013 年西安市所有乡镇卫生所试行新政

西安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根据卫生部的要求,西安市其他区县的县级、乡镇级卫生院,也将会逐步推行此项政策。“先看病后付费”这一惠民、利民的政策也将成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新趋势。

同时,根据《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西安市将在所有乡镇卫生院和7个涉农区县医院开展“先住院、后结算”试点工作。

相关证件

家庭困难,可分期付款

“先看病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参保(合)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其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证(新农合医疗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医疗机构保管,不再交纳住院押金;患者自付费用实行出院一次性支付或分期付费制度;患者出院结算完成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归还患者的有关证件。

因家庭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的农村五保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患者,可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件,与医院签订延期或分期还款合同,再办理出院手续。

宁陕县推广“先看病后付费”模式

■向博 张波 张洋

据安康市宁陕县县委书记邹成燕介绍,从2010年11月1日起到2012年3月1日,宁陕县各医疗机构先后实现了医药“零差价”销售。从2012年5月16日起,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县财政对因药品减少的收入给予全额补偿,解决了群众看病难问题。

据记者了解,目前宁陕县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达72000人,基本实现了医保城乡全覆盖。参保率提升的同时,医疗报销率也在逐年上升,县内一、二级报销比例由2008年的70%和60%提高到2012年的90%和80%。

以前,没有足够的钱,患者在进入医院看病时多少有点顾虑,甚至一些医院出现了没钱就停药的现象。然而,在宁陕县这种现象有了极大的改善。从2012年9月1日起,宁陕县在全县公立医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治疗服务模式,新农合参合患者全部实行住院“零押金”。病人出院后,将报销过剩下部分的费用补上就可以了。

资料

医院为摆脱困境

采取的营销措施

从2001年开始,就有医院探索过“先看病后付费”的模式,但都以失败告终,原因在于当时医疗保障水平低,县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仅有25%左右。而现在,随着医保覆盖率和报销比例的大幅提高,即使有个别患者逃费,有医保费用“托底”,医院也能基本保证不亏损。

“先看病后付费”这一模式始于山东济宁市兖州中医院。其创立初衷并无“公益”因素,而是这家医院为摆脱经营困境采取的市场营销措施。新政实施半年,兖州市中医院业务收入达3980万元,随后,济宁市卫生局要求全市推广“先看病后付费”模式。

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试点“先看病后付费”制度。

卫生部

年内无法全面推行

“先看病后付费”模式

“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2013年又一次被写入卫生部年度工作要点。“先看病后付费”究竟何时才能全面实现?卫生部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19日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对此无法给出时间表,今年肯定是不可能的。

她说,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是,“先看病后付费”短期内无法全国推广,卫生部也从未提出过“全面推行”的要求。

多地试行“先看病后付费”

2009年9月,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新型付费模式试点工作。患者在门急诊诊疗时,可先预交押金,不必在接受每项诊疗服务时单独交费,待本次所有诊疗过程结束后再统一结算。这种模式可以明显减少患者排队次数,节约就诊时间,一定程度上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受到普遍欢迎。

在总结人民医院试点工作基础上,卫生部2010年1月发出《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简化门急诊服务流程,积极稳妥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据焦雅辉介绍,近年来,针对门急诊患者,各地积极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试点;不仅如此,针对住院患者,目前全国已经有青海、山东、河南等20多个省份在省级或地市级层面试点“先住院后付费”模式。参加新农合等医保的患者住院可不交押金,待出院时只需交纳全部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承担的相应部分,而归医保报销的费用则由医院与相关管理机构结算。

全国推行缺乏基本条件

焦雅辉说,我们的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中,虽未出现大面积的恶意欠费逃费,但个别地区还是有患者逃费现象发生。若是没有医保的患者恶意逃费,医院不能获得医保补偿,也无法向患者追讨医疗费用;医保的保障水平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医保能报销的比例越高,个人承担的费用越少,出现少量逃费后对医院的影响越小。现在三种医保统筹层次、筹资水平不同,保障力度不一。从实际报销比例来看,医院垫付资金风险仍较大;各地医保结算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异地就医的患者往往还是要自己先掏钱交费,再回到原籍报销。

焦雅辉说,各省份实际情况不同,当前医改重点也不同。“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只能逐步推进、试点先行,不能硬推。这不是医改的硬性指标,不能作为行政命令。“我们倡导这类便民利民的经验做法,各地若觉得具备条件、切实可行,可以选择借鉴”。

新华社(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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