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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无证驾驶电动车 最高罚2000元

标签西安  电动车  驾驶  2009-06-12 15:51
昨天起,西安市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为期三天的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六部门共出动千名执法人员上街查处电动、机动、人力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车辆非法营运及其交通违法行为。截至昨天中午12点,全市共查扣各类违法车辆770辆,行政拘留无证驾驶者1人。

  查扣

  违规电动自行车 时速超过国标2倍

  昨天上午,在雁翔路孟村村口,曲江交警大队和曲江管委会下辖的城管、工商等多部门在这里设点联合执法。10点40分,一辆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拦下。车辆时速表上显示该车设计时速已达到了60公里/小时,明显超过了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的国标,执法人员当即决定对车辆予以暂扣。

  11点20分,电子正街。雁塔区联合执法人员拦下一辆蓝色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例行检查。交警要求驾车男子出示行驶证并解释说,挂牌电动车也应携带行驶证,如同驾驶汽车随身携带驾照一样,否则,他们得暂扣车辆。僵持了几分钟后,男子终于答应打电话让朋友送来行驶证,给交警验看。

  释疑

  电动自行车载人 最高罚50元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记者发现许多市民对什么样的电动车算超标以及超标电动车违法将依何处罚知之甚少,甚至完全不知。就此,记者采访了西安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他们再次明确答复,凡是超标电动车将依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如果无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车则最高可罚2000元。

  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解释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的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行为,依法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改装电动自行车动力装置的,依有关规定处20元罚款。对无证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在禁行区域以内行使的,处200元罚款。

  相关链接

  据西安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按照公安部的相关答复意见,标准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小时;制动性能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车架/前叉组合件强度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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