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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电影公司改制已5年 38万余元工资仍未结算

标签拖欠工资  公司  当事人  武功县  2013-02-27 09:06

2007年,武功县电影公司改制后企业注销登记,然而,公司拖欠24名员工70余万元工资问题却未得到彻底解决。其间,武功县相关部门曾支付拖欠工资的50%。如今,5年过去,剩下的38万余元工资仍未了结。

■当事人

公司没了工资还没结

现年73岁的黄克荣,曾是原武功县电影公司的党支部副书记。2007年开始,讨要电影公司拖欠的工资,成为黄克荣和其他23名员工的生活常态。

昨日,黄克荣提供了一份“武功县文体事业局关于电影公司改制方案的报告”(复印件),落款为武功县电影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时间为2006年7月24日。

根据该报告,成立于1961年的武功县电影公司(以下简称电影公司),将进行改制。电影公司拆迁土地面积2667平方米,有影院一座、3层办公楼和2层办公楼各一座,固定资产总值约 206 万元,净资产181.6096万元。电影公司所有的公用建筑全部被拆除,纳入拆迁范围。

拆迁范围之内的房地产由县上统一接收,债权债务由县上统一接收。拆迁后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归县上所有,县上统一规划建设商贸广场。

昨日,站在昔日的电影院、如今耸立的商贸大厦前,黄克荣感慨万分,“改制后,企业就被注销登记,不复存在。企业欠我们24名员工的几十万元工资,还没了结。”

在黄克荣等人看来,既然武功县接收了电影公司的债权债务,就应该支付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支付一半后再无下文

黄克荣的家在武功县游凤镇黄家河村,为电影公司拖欠的工资,经常奔波于县城与农村。在武功县城,他经常到庞小直的家落脚。庞小直的家在电影公司办公楼的后面、地势较高的坡上。

2008年,11层的商贸大厦拔地而起后,每每经过此地,庞小直总不免垂头丧气。

2007年9月,电影公司的建筑面临拆迁时,因未拿到此前公司拖欠的工资,庞小直和黄克荣等人阻拦施工。

“当时的武功县文体事业局和县审计局,派人对电影公司1997年至2003年期间,拖欠我们24名职工的工资进行了核算。”黄克荣说,经核算,电影公司拖欠24名职工工资,共计70万余元。

黄克荣提供的“武功县电影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兑付清单”显示,24名员工被拖欠的工资在1万7千元至4万9千元不等,总计77.8035万元。

2007年10月,由原武功县文体事业局出面,解决了24名离退休职工被拖欠工资的50%,共计38.9017万元。

然而,从此,剩余的被拖欠的38.9017万元工资,再无下文。

■文体局

尽快解决“遗留问题”

“24名员工,已经有3人不在人世。”黄克荣说,如今,原来的文体事业局也已更名为文体广电局。

随后,黄克荣提供了一份名为“关于解决原电影公司退休职工拖欠工资的报告”(复印件),落款为武功县文体广电局,时间为2012年8月17日。

这份武功县文体广电局向县政府提交的报告内容显示,武功县文体广电局恳请县政府解决原电影公司离退休职工剩余的38万余元的工资。报告附有“2007年武功县电影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兑付清单”。

昨日下午,武功县人民政府秘书组工作人员表示,关于武功县电影公司拖欠职工工资一事,由武功县文体广电局等部门负责。目前,事情的进展武功县文体广电局最为清楚。

下午3时许,在记者表明身份后,武功县文体广电局办公室一名杨姓工作人员表示,局长韩宁朝到市里开会,相关情况他不是很清楚。但该工作人员证实,2012年8月,县文体广电局确实向县政府递交过一份针对此事的报告。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武功县文体广电局纪检组组长吴渭波。对于此事,吴渭波称,去年,广电局已向县政府以书面形式报告此事。

“武功县电影公司改制时,存在的问题很多。从2000年开始,电影公司经营不景气,不少职工已经不在电影公司上班。”吴渭波说。

下午4时许,武功县文体广电局局长韩宁朝联系到记者并表示,武功县电影公司属于原武功县文体事业局的下属单位,拖欠24名工资属于遗留问题。

去年,针对此事,由武功县人民政府牵头,召集县财政局、县文体广电局、县审计局等部门开协调会,已着手解决该问题。

“电影公司改制时,成立了武功县电影公司改制工作领导小组。而现在,领导小组的组长已去国外打工多年,很少回来。另外两名成员也已退休。”韩宁朝称,他2010年调到文体广电局上班,而文体广电局的其他同事也未参与电影公司的改制工作。

“春节前,已从县档案局调取了相关材料。目前,前期的数据核实工作已基本完成,将尽快解决该遗留问题,支付原电影公司拖欠职工的剩余工资。”韩宁朝说。

本报记者 卜亮(今日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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