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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与国家同步实施“国IV标准”

标签排放标准  循环经济  公安局  西安市  2013-03-15 08:45
 本报讯(记者 付亚娟)3月中旬至4月中旬,西安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单位将就本部门如何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向市民做出公开承诺。昨日,西安市发改委率先表态,西安将与国家同步实施国IV车用燃油标准,抗击雾霾。

  西安市发改委副主任冉红斌说,西安市将跟国家同步实施国IV车

用燃油标准,并采取适合西安市客观实际的能源发展方式,支持发展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清洁生产项目;循环经济、环保产业比重将进一步加大;全力促进能源发展。

  据悉,西安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编制工作也已启动。

  国IV标准:全称为“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它等效于欧洲的“欧IV标准”。在排放控制上,国IV标准机动车需要在国Ⅲ基础上再进一步降低30%~50%的污染物才能达标。目前内地只有北京、上海、珠三角地区实施该标准。(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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