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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严禁中考前录学生严禁违规收费

标签西安市  中考  教育局  学生  违规  2009-06-18 11:11
西安市教育局昨日发文,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方式在中考前录取学生;严禁普通高中转让招生计划,更不得向学生违规收费;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禁止或变相禁止学习困难学生参加中考。

  西安市教育局还公布了2009年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和民办高中分校招生计划,考生、家长可登录西安教育局网站查询。

  学校私招学生禁建学籍

  未经西安市中招领导小组审批,任何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并对招生范围作出了规定(右表一)。

  各校跨区招录与当地学校招录同步进行,录取结果须经当地区县以上招生领导机构审批。未经审批,学校自行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建立学籍。

  同分录取要看“两个三”

  中考生分数相同如何录取?昨日,西安市教育局表示,当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录取主要依据“三个条件三项指标”(右表二)。

  教育局对筛选程序及操作办法作了规定:首先,依次比对少数民族、获奖情况和三好学生三个条件。若三个条件比对结束后,仍存在同分数段考生数大于计划数时,则依次比对三项指标。若通过以上三个条件三项指标比对后,仍存在考生数大于计划数,则录取所有剩余考生。(来源: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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