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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租车执行“六不准”

标签车辆  高陵县  排气量  2013-04-28 10:12
 本报讯(记者杨昊霆)公车不够用,那就租,但租来的车比买的车更难监管,租豪车怎么办?高价租下自己私家车又自己用怎么办?高陵县日前在全省率先推行公务用车租用管理办法,堵上了这些漏洞。

  该办法规定:租用车辆10天以上的,需经单位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县纪委批

准后方可租用。租用车辆要严格执行“六个不准”,其中包括不准挪用、挤占专项经费;年租金不准超过4万元,不准租用高于“双18”标准的车(排气量1.8升、价格18万),不准为领导固定使用,不准租用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车辆,不准将租用车辆用于婚丧嫁娶、度假休闲等非公务活动。高陵县纪委还将联合县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租用车辆情况进行抽查,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违反规定的,严肃处理直接当事人和相关负责人。

  据了解,该办法出台后,高陵县共审批租用车辆13辆,其中5个单位的租车方案被责令整改,2个单位的租车申请被否决,已节约财政资金20余万元。(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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