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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市民举报安全生产事故 最高奖励1万元

标签安全生产  违法行为  重大事故  陕西省  2013-05-02 10:02
本报讯 (记者 张黎娜) 《陕西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近日正式出台,如果市民发现身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瞒报、谎报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经调查属实,举报的市民最高可获得10000元奖励。

  省安监局、省财政厅近日印发的《陕西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旨在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举报人可以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客服电话“12350”,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将按规定对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视情形和性质认定分别予以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的奖励;对举报瞒报、谎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奖励3000元;对举报瞒报、谎报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奖励5000元;对举报瞒报、谎报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奖励1万元。(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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