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查看日志|返回日志列表

小城镇落户 不设社保年限

标签社保  国务院  管理制度  农民工  2013-05-20 08:53
 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在即,媒体披露会议将通过《全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对未来10年的城镇化发展作出战略部署,而农民工的市民化将是其首要任务。

  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官员表示,《规划》将全面取消小城镇落户限制,对小城

镇来说,除了就业、居住外,不再设社保年限。同时提出建立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在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间分担成本,个人需承担社保和住房的私人成本。

  随着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小城镇的户籍政策全面放开。但发改委发展改革司官员表示,“如果户籍制度放开仅仅是在小城镇的话,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大中城市也都需要放松、放宽户籍制度”。发改委官员称,放开落户指导原则是:全面取消小城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小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控制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人口规模。他表示,“对小城镇来说,除了就业、居住外,不要再设社保年限。大城市可以设置社保年限,但国家应该设置年限的最高标准。只有特大城市、超大城市可以设立阶梯式通道”。

  早在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就明确,将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官员透露,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实施后,迁移人口可享受的公共服务与其居住年限挂钩,而与户籍相脱离,同时取消领取的门槛,即“领取无门槛,服务有差异”。目前,居住证制度已经在北京、广州、大连、太原、上海等十多个城市施行,但北京等地的居住证往往有着过高的申领门槛。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将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据《南方都市报》(华商报)

分享 533 次阅读 | 0 个评论

留下脚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