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201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缴存单位不得擅自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本单位职工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单位未按要求为职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擅自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职工有权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华商报)
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2012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缴存单位不得擅自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本单位职工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单位未按要求为职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擅自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职工有权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投诉。(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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