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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楼层变矮7cm 开发商发电器补偿称合同写错

标签西安  楼层  合同  开发商  2010-03-08 10:00
最近,在西安东二环东元西路“彩云郡”买房子的部分业主,陆续接到开发商通知,让免费去领电器。原因是他们买的房子,层高比合同约定的矮了7厘米。

  业主

  不是偷工减料就是施工技术问题

  王先生在“彩云郡”2号楼买了一套85.95平方米的房子,去年11月底交房。当初购房合同里约定层高是2.9米,不久前,他听说有业主亲自量了一下实际层高,结果只有2.8米多。

  几天前,王先生接到售楼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证实了这一消息。电话里说,因为房屋实测层高是2.83米,比合同约定的2.9米矮了7厘米,开发商决定给大家补偿一些家电。如果不愿意领电器,可以补偿1800元现金。“房子比原来矮了7厘米,走进去感觉有些压抑。”王先生说,如果装修后再加上地板和吊顶,房子空间会显得更压抑。而开发商补偿的东西太少,很多业主都不愿意去领。

  昨日上午,在“彩云郡”售楼中心一间房子里,摆放着燃气灶、抽油烟机、微波炉、饮水机等。售楼部一名女工作人员正给业主介绍,这些就是要补偿的家电,每套总价值在2000元左右。

  “如果不要家电,可以折现补偿1800元。”工作人员说出第二套方案。“才补1800元,我听说高新区有一个楼盘也是层高有问题,人家最后赔了好几万元呢。”刘女士说。但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上面的决定。

  “楼层变矮,开发商不是偷工减料,就是工人施工技术有问题!”一业主气愤地说。

  开发商

  合同误将2.83米写成2.9米

  面对业主质疑,“彩云郡”售楼中心负责此事的邵先生解释称,楼盘当初规划设计时就是按照2.83米的层高设计的,还拿出一份施工设计图纸给业主看。

  购房合同上为什么标注层高是2.9米呢?“这是当时出合同时,我们工作人员手误,将2.83米误写成了2.9米。”邵先生话音刚落,许多业主就说“怎么可能!”

  邵先生还说,楼层“变矮”的是1、2号楼的业主,共有241户,他说已有200多户业主领了家电或现金补偿。领到补偿后,业主们还要与开发商再签一个补充协议,大概内容是:因为工作人员手误,将购房合同上的层高写错了,层高规划本来就是2.83米,现业主同意以家电和现金补偿。并要求业主签字。

  而业主对200多户人领了补偿的说法表示怀疑。

  律师

  可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兴茂表示,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对房屋层高的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交付时的实际层高应以此为准,而不是以开发商口头的解释说了算。如果实际层高与合同约定不符,购房人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张兴茂表示,如果按开发商解释的属于手误,这种行为也已构成对购房人的欺诈。“夸大了层高,开发商的不诚信行为损害了购房人的利益,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此事,张兴茂认为,购房人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如果消费者认为楼层‘变矮’影响居住,还有权提出退房要求。”(记者 卢红曼)(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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