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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3个月抓1317人 8起食品安全案例公布

标签公安部  食品安全  犯罪团伙  刑事拘留  公安厅  2013-08-14 08:56

陕西公安机关自今年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以来,严厉打击了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破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3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317人,涉案金额达3.3亿多元。

此次我省公安机关将种植、养殖、屠宰、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部纳入打击范围,力争彻底斩断利益链。与此同时,省厅及各市、区公安机关专门开通了电话、微博、邮箱等举报途径,广大群众参与的热情很高,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已收到有效电话举报621条,微博举报1649条,根据举报线索立案218起。

截至目前,全省共破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3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317人,依法刑事拘留993人,打掉犯罪团伙138个,捣毁“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等“四黑场所”742个,涉案金额达3.3亿多元,保卫了大家的餐桌安全。在公安部排名中,我省破获案件数位列全国第五,抓获人员数和涉案金额位列全国第六,信息简报排名位列全国第一。

省公安厅公布8起典型案例

鼓励市民继续举报

昨日,省公安厅公布了全省公安机关自6月份以来破获的8起典型案例,涉及生产、销售假白酒、假蜂蜜、“毒牛肚”、“毒馒头”等,希望通过这些案例,让市民知道身边存在哪些危害健康的食品,并鼓励市民进行举报。

低端白酒灌入真瓶 变身高档酒

6月,榆林市榆阳公安分局发现一生产、销售假冒白酒黑窝点。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自2012年4月份开始,私自从北京某酒水市场购买五粮液系列的低端白酒及五粮液、茅台、国窖等高档酒的外包装及酒瓶、酒盖和灌装用的各种工具,在其租赁的房屋内灌装制作,并将灌装好的假冒高档白酒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销售,从中非法获利5万余元。

明矾、氢氧化钠制出“毒牛肚”

7月4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接举报称,有人在东关南街制造加工有毒有害牛肚。经查,自2012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等3人在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一院内私开作坊,在生产加工牛肚时,违规加入明矾和氢氧化钠、双氧水等有毒有害化学原料,后将制成的牛肚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外出售,涉案金额18万余元。。

工业盐冒充精盐制售肉制品

7月11日,高新分局六村堡派出所民警,在西安市未央区六村堡街道师家营村发现一家生产、加工猪肉制品的“黑作坊”。该局组织民警会同质监等部门对其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其在加工猪肉制品时添加的精盐22袋共计2200斤,后经质监部门认定,被查获的精盐为工业盐,不得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而该作坊经营者樊某却在加工猪肉制品的过程中大量使用工业盐,非法制售猪肉制品。

食醋内加入七八种添加剂

6月19日,咸阳永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走访摸排过程中发现,辖区马坊镇“永寿县文山酿造厂”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嫌疑。大队民警会同县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对该厂进行联合检查,现场发现该醋厂内有大量鸡肉香精、日落黄、胭脂红、甜蜜素、黄原胶、一水柠檬酸等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化学品。

经审查,该厂在生产食醋的时候添加了鸡肉香精、胭脂红等违禁化学品,2008年以来销售额达65万余元。

另外几起典型案例还有三原县民宅内制造伪劣芝麻油案、南郑县无证馒头店滥用添加剂案、汉中洋县明矾、日落黄勾兑假蜂蜜案、铜川金锁关镇废弃粉条加工厂内生产“毒粉条”案等。

本组稿件由记者袁玥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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