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查看日志|返回日志列表

西安民间投资可非禁即入 鼓励进入金融等领域

标签医疗卫生  民间资本  市政府  东方  西安  2013-08-27 08:51

东方IC供图

本报讯 (记者 程慧) 昨日,《西安市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我市将实施更加开放的市场准入原则,重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交通、水利、市政、教育、医疗卫生等六大领域。

民间投资“降低准入门槛”

根据《意见》,我市确定了“非禁即入”“公平待遇”“降低行业准入门槛”三项原则,对民间投资给予政策、行业和领域的放开,给予公平待遇。

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均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各类投资优惠扶持政策都将公开透明,对所有投资主体都同等对待,不得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凡国有资本和外资享有的优惠政策,民间资本同样享有和适用。

我市还将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完善投融资担保体系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帮扶民间投资加快发展。我市还将从财政政策、税费政策、土地政策和人才政策四个方面支持民间投资加快发展。《意见》还鼓励学习广州经验,打造西安民间金融街,探索出一条促进民间投资聚集规范、阳光发展的新路。

民间资本可办银行修地铁

针对现阶段我市的发展实际,我市将重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六大重点领域。

金融领域

结合最新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改制和增资扩股;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尝试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机构。

交通领域

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参股、控股、特许经营、综合开发等方式,参与公路、轨道交通、公共交通枢纽站、地铁站点及其他公共交通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给予政府补贴。

水利领域

通过财政以奖代补,鼓励民间资本以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供水、农田水利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参与水库、再生水利用工程等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污水污泥处理建设等。

市政领域

引入市场竞争,通过推行招标及特许经营制度,吸引民间资本进入供气、供热、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领域。支持符合条件的市政公用项目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

教育领域

拓展民办教育发展空间,鼓励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特色中小学、职业教育、高校等发展,实现产权结构多样化,保护其合法权益,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待遇。民办学校在水电气等公共服务价格上与公办学校执行同一标准,并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和表彰奖励等政策待遇。

医疗卫生领域

将民间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纳入全市医疗机构发展规划。鼓励民间资本兴办或参与改制各类医院、诊所、康复、护理、疗养、托养等机构,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费、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兴办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逐步纳入医保定点范围。(西安晚报)

分享 459 次阅读 | 0 个评论

留下脚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