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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违反师德 评优一票否决

标签教育部  职业道德  国家  教师  2013-09-04 09:52
近年一些教师严重违反师德的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教育部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昨日向社会公布。《意见》将划出师德红线,制定国家层面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

  师

德将作为教师评优条件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说,教育部将以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等手段,构建“净化”师德的动态监督体系。

  《意见》提出要建立包括教育、宣传、考核、激励、监督、惩处、保障等七大机制在内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如:将师德教育纳入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师范生培养、新任教师岗前培训、在职教师培训都必须开设师德教育课程;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评优奖励的必要条件,作为晋职晋级、人才培养的优先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和特级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突出师德激励,将师德表彰奖励纳入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范围。

  意见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订当地师德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师德考核办法,学校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教育部还将通过制定出台《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明确教师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行为,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直至开除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建议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

  在欧美一些国家,公立学校教师收受家长、学生的礼物超过一定金额,即可被判定为受贿。南京师范大学教科院副教授殷飞认为,遏制师德乱象应推进立法,把当前的师德禁令具体化,如规定老师收受财物达到多少数额即犯受贿罪,提高法规的可操作性。“建议引入媒体、家长等社会各界力量,加强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监督。”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建设师德,首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遵照教师职业属性和教育规律来建设教师职业队伍,按照法律规范来保障教师权益,这样教师才会真正珍视并热爱“阳光下最神圣的职业”。 据新华社(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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