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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车程要60元 司机被罚1000元

标签西安火车站  出租车司机  解放路  客运站  石泉  2013-09-09 14:31
 本报讯(记者卿荣波) 昨日上午8时许,石泉人小胡、小唐出了西安火车站,因行李较多,就打算乘出租车前往城南客运站。但他们没想到,差点被出租车司机多收了30元车费。

  小胡、小唐表示,当时出租车候车点排队的旅客较多,他们就决定到附近的道路上“碰碰运气”。在解放路

口,一辆出租车停到了他们身边,表明目的地后,司机称“需要60元”,并称打表过去也需要50多元钱,因为昨日是雨天,就多加了几元钱。两人想了想,就上了车。

  车开出去四五十米远,被火车站广场管委会出租车稽查大队稽查人员拦下,因为该车的LOOK屏不滚动,稽查人员怀疑该车私关了监管设备。等待检查中,小胡询问稽查人员从火车站到城南客运站打表需要多少钱时,执法人员回答说是30元左右。这时,小胡才明白是挨宰了。

  面对质疑,司机石某却并不紧张,很平静地说,“我打表着呢!”稽查人员立即进行勘验,发现该车的表确实是扣着的,但仔细查看却发现了猫腻:表虽然是扣着的,但计价器上面却显示为“暂停”。也就是说,扣表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逃避投诉。

  面对乘客的指认和勘察的结果,石某承认了议价的事实。稽查人员称,计价器是出租车收取运费的唯一依据,禁止出租车司机以欺骗的方式诱导乘客不使用计价器。根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这名“不按规定收费”的出租车司机,被稽查人员处以1000元的行政处罚。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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