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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初次创业 可领2000元补贴

标签毕业生就业  营业执照  大学生  办公厅  培训费  2013-10-16 15:30
本报讯(记者周艳涛)近日,西安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对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领取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企业补助

  小微企业招大学生培训费全额补贴

  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组织岗前培训给予岗前培训补贴。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费补贴标准提高至100%。

  各类企业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的社保补贴。

  企业吸纳较大数量高校毕业生,在著名、驰名商标和“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推荐等方面重点倾斜。

  高校主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服务并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经高校提供反担保,可给予整贷整还、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毕业生就业

  退役毕业生士兵考公务员优先录取

  继续统筹实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到社区任职”、“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并将基层服务项目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退役毕业生士兵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聘,并将报考人民警察的年龄放宽到28周岁。

  自主创业

  50万元以下注册资本金允许零首付

  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允许将自有住房作为工商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并免收登记费及年检费;申办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零首付。

  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后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可申请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后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从事网络商品经营并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可享受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特殊政策

  困难家庭毕业生可享1000元补贴

  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可先见习后就业:从今年7月1日起,西安市将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

  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西安市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一律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从2013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还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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