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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野外禁火令

标签森林防火  办公室  旬阳县  通告  2013-10-17 14:29
本报讯(记者郝蕾)“从现在起至明年5月底,全省林区及林子边缘外100米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且任何单位、部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批准野外用火。”因比往年严峻得多的防火形势和接连发生的森林火灾,10月14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我省“史上最严”林区野外用火通告。

  10月已发生6起森林火灾

  10月12日,旬阳县白柳镇佛洞村村民张某因违规焚烧黄豆秸秆引发森林火灾,造成8名扑火人员遇难。但这起火灾并非偶然,今年持续高温、少雨的异常气候,导致林区植被极端干燥,全省林区的森林火险等级,在10月以来都维持在四级以上。

  省森防办相关负责人说,往年进入12月后,林区才陆续出现零星火情,但今年10月我省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已发生6起森林火灾,除旬阳“10·12”火灾外,其他几起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高火险时段比往年提前了2个月。尽管近日的降水缓解了林区的火险,但气温湿度稍有回升,林区内将再次出现险情。

  秦岭北麓农家乐禁户外用火

  据了解,往年森林防火戒严期,一般从次年2月左右开始,由各县、市发布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而今年林区禁火通告不仅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下发,且林区野外禁火时间比往年提前近4个月,禁火时间长达7个月。

  “这意味着如西安秦岭北麓的农家乐和在山区里居住的农户,就不能在户外生火做饭、烧荒、烧秸秆等,但并不影响在屋内用火。”省森防办相关负责人说,进山游客在林区吸烟、野炊、玩火等行为,也都被禁止。

  各区县将视实际情况,在林区入口和进山峪口设置检查站,杜绝外来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对于不配合的市民,若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使不构成刑事处罚,也将受到行政处罚。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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