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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法院系统公车装GPS 私用将被远程“断油”

标签陕西高院  高速公路  公车私用  GPS系统  中纪委  2013-11-06 10:10

记者小吴在陕西采访时,遭遇法院警车半路被“断油断电”。法治周末记者随即调查发现,早在3年前,陕西高院就部署对全省法院系统的警车安装了GPS系统。3年的改革实践,不仅实现了“公车私用归零”,而且还带动了相关人员办事作风以及管理部门的改革。在中纪委力主对公车进行标识和安装GPS的当下,陕西高院的改革或可成为一个范本或借鉴

月明、山高、风轻、林静……秦岭之南西汉高速公路上,来自北京的小吴看着车窗外的风景,正为逃离都市喧嚣与雾霾的困惑而心旷神怡。

夜晚9点40分左右,仿佛命运要故意戏弄一下小吴,原本驰骋流畅的车子,突然趴窝,任凭司机“驱赶”也动弹不得。

“哎呀!被断油断电了。都怪我,忘记申报延时用车了。”司机连连向小吴道歉。小吴却听得一头雾水。

小吴是一家媒体的记者,原本计划到陕西两级法院采访。正常情况下,时间是绰绰有余的,没想到飞机长时间晚点,导致后来的安排一一推后。无奈之下,只好借基层法院的警车赶赴下一个采访点。

司机解释说,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陕西全省法院系统的警车都已安装了GPS技术管控系统。这个系统可以实现远程监控。

按陕西高院发文要求,除值班车之外,所有公车必须赶在下午6点之前全部归库。此时距离最后时限已经超出3个多小时,于是,GPS管理系统按照管理部门的指令,自动实施了远程“断油断电”。

警车被“断油断电”在川流不息的高速路上,好在有惊无险。但拖车、换乘他车,本来距离目的地正常仅需20分钟的路段,整整折腾了4个小时。等到小吴休息时,已是第二天凌晨两点。

记者小吴在陕南所乘法院公车遭遇GPS“教训”的尴尬,仅是陕西全省法院系统众多公车被现代科技手段严加“管控”的一个缩影。

法治周末记者深入调查采访发现:这项3年前被在陕西全省法院系统安装推广的公车使用技术管理手段,不但实现了阻止“警车私用”的目的,而且成为陕高院管理层借助技术革新运用提高后勤服务与保障的“效率和质量”,从而保障办案的“效率与质量”,最终促进司法“公信与公正”的一个有力“抓手”。

权威消息显示,陕西政法系统正对陕高院的做法“克隆放大”,公安、检察两部门已经全面启动,公安系统公车的GPS安装推广预计明年前半年就可开展实施,用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东的话说,正在“全面推进、分步实施”。

大法官的“烦恼”

“改革的目的就是为解决公车私用的问题。当时全国范围内,公车跑到酒店、旅游景点、公车私用、个别公车违法乱纪等被媒体曝光的现象时有发生,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10月27日下午4点,在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委办公楼内,谈及当时公车管理改革的外在形势时,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快人快语。

时光倒回4年前。彼时,已经执掌陕高院多年的安东大法官,正在思考“得把警车管控起来”的时候,法院内部的一起警车违法事件,笃定了他的决定。

“当时,省法院内部一辆警车去贩烟草,被公安抓了。事后尽管发现是临时工,但给法院造成的影响还是太大了!”回忆当时的决策过程,安东紧锁眉头。

“警车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它的使用有特定化时段和空间,只能用于公务,绝对不能随便使用。管理不好,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比普通公车更大、更严重。当时的想法就是一定要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上做文章。”安东回忆。

2010年上半年,按照时任院长安东的提议,陕高院管理层经过充分调研、讨论研究,利用技术管控警车,成为院领导全体成员的一致决定。

“实际上,安东书记的决策现在看来绝对是前瞻而且科学的。如果当时各方面条件成熟,GPS早落实几个月,我们就不会有‘9月惨案’。”陕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处长兼信息中心主任尹富民说。

尹富民所讲的“9月惨案”,是指正当陕高院派人调研、积极协调陕西省财政厅立项、争取中省转移支付支持、筹建相应组织管理机构时,基层法院接连发生的两起车祸。

当年9月,陕南一警车公务外出时,坠入悬崖,直接导致车辆严重受损,一书记员与一法官身亡;而另一宝鸡基层法院派出法庭庭长公车私用,送孩子到西安上学返回途中,造成车毁、两直系亲属身亡的惨剧。

“一周之内,4名干警和干警家属失去生命,两警车一毁一废,不仅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让4个家庭陷入悲痛境地。”尹富民回想过去不住地感慨。

两起重大安全事故,给陕高院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血的教训也唤醒了法院上上下下对车辆规范使用的重视。

“其实出事后,我们意识到,全省法院的公车管理已经不能适应基层工作的需要。我们率先提出‘送法下乡’,装备上为基层配置了大量车辆,但车辆管理服务还没来得及配套跟进,问题就接二连三地出现了。”陕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副处长王乐坦言。

王乐所讲的“送法下乡”,是指从2008年开始,陕高院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开展了“进农村、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的“五进”活动。通过选择涉及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经济纠纷、土地征用、未成年人犯罪、涉军犯罪等有典型意义的案件,深入争议发生地公开开庭审理。

这项当时就得到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在全国法院系统产生广泛影响的司法实践改革,自然要求法院在物质装备建设上向基层倾斜下功夫。

2010年年初,陕高院一次性为全省法院系统配发办案用车500辆,保证了全省每一个法院都有制式囚车,每一个派出基层人民法庭都有了办案用车。

王乐毫不回避当时全省法院系统公车管理存在的问题,据其介绍:随着车辆数量的快速增加,个别法院公车私用、私自改变用车方向、超速行驶、闯红灯、甚至酒后驾车、借下基层之名到旅游景区游玩等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传统的管理方式,已不能适应当时的内外形势需求,时任省高院院长的安东,明确要求法院职能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警车管理,确保全省每台警车时时处处都处在监管之下”。

警车私用归零

“小宋,今天跑得不多吧?都是你派的吧?”

“对,只有8辆,全部是执行用车。”

10月28日上午9点40分,在西安市雁塔区陕高院司法行政装备处装备科办公室内,工作人员罗静一边查看墙上神木县法院警车执行的电子地图,一边通过电话对陕西神木县法院警车执行电话查岗。

神木县是今年全省109个基层法院中业务量最大、工作最为繁忙的法院之一,罗静担心办公室主任宋宏斌因事务太多而忽略了对车辆的严格管理。

“你看49辆警车中,只有8辆警车有蓝点标识,表明只有8辆车在执行公务。基层想做假都难,‘千里眼’和‘顺风耳’让咱不出家门就能掌握千里之外每辆警车的一举一动。”罗静指着办公室墙上的地图向法治周末记者解释。

电子显示屏上,罗静随手点击了一下“陕KA226警”,电子地图切换显示,该车正在神木县锦界镇附近的高速公路上以每小时94公里的速度移动,与千里之外神木县法院办公室主任宋宏斌在电话中汇报的基本一致。

点击一下该车在10月22日到24日的运行情况,其车辆行驶历史轨迹跃然屏上。

“不只是现场可以检查,任何一辆警车的历史轨迹都有保存。有GPS技术管控后,司机作弊的几率几乎是零。最关键的是,GPS系统有报警功能。刚安上的时候报警的挺多,现在基本没有了。”罗静同时坦言,“现在只是出去巡查督促了”。

罗静所讲的“报警功能”仅是GPS管控平台的三大功能之一。

总部位于深圳、负责陕高院GPS设备供应、技术支持的供应商技术总监宋建新介绍:陕高院已经安装的2680台GPS定位系统,除了具有对跟踪监控车辆的实时位置、行驶状态准确定位,还有保留行驶轨迹的信息储存功能。其第二大功能就是报警,具体涵盖了超速、越界、疲劳、防破坏等9大实用功能,并在报警的第一时间由摄像头对报警情况紧急抓拍。第三大功能是,按照权限,可让不同层级的监控中心对权限范围内的所管警车,实施遥控断油断电。

“目前的技术绝对能保障每台警车时时处处都在监控之中。”宋建新表示。

陕高院GPS管控系统,目前按照省、市(地)、县设置了三级管控平台。基层单位具体实施车辆的使用申报派遣,市(地)、省主要负责检查督促。因每辆车在申报时,输进GPS系统的用车时间、地段信息自动生成,所以公车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越界、跨时、超速等,系统同时会在三个级别的平台同时报警,最基层一级在管理上无法弄虚作假。

法治周末记者调查了解到,陕高院GPS管理推广使用效果明显:首先是具体落实了管理责任。再就是管住了驾驶员。三是降低了运行成本。其四,相应的是,后勤保障的服务效率与质量大大提高。

统计显示:2010年陕西省法院车辆运行费为8614.2万元;2012年全省法院车辆运行费降为7308.68万元,下降了1300余万元。2010年省法院机关车辆运行公里数为311.51万公里,而2012年省法院机关车辆运行公里数降为283.44万公里。

“我们3年的GPS管控探索实践,效果的确十分明显,除了内部管理要求的效果明显好转外,当初着力要解决的公车私用基本上杜绝了,社会效果也达到了。”陕高院副院长杨树业总结道。

公车归位的革命

“以前一出差,办完公事后越界跑、变线跑的现象太常见了。三五天就能回来的事,经常得跑一两周,自己苦不堪言,家属也有意见。”“陕AA918警”的司机胡军表示,自从安装了GPS系统,公车私用的现象大幅减少,出车没有以前频繁了,即使出车,也很快就能回来,也能照顾上家了。

不过要求“千万不要暴露姓名的”小刘司机则称:“太不方便了。过去领导们方便,咱自己也能沾光,偶尔还能给家里办点事实。”

正如一枚硬币总有它的正反两面。GPS的运用安装,从决策出笼、组织落实到具体安装,再到形成全新的管理模式,实际上也是一个复杂过程。用前述尹富民处长的话说“困难和阻力很多”,所以时任院领导曾提出“强推硬逼也要推进”。

“决策出笼时,客观讲时任安东院长起了关键作用。”见证了整个陕高院GPS推广使用的尹富民如此认为。

法治周末记者采访了解到,身为陕西省委、政法委书记的安东,今年主要利用节假日深入社区调研111次,另外走了53个派出所、交警队、戒毒所和58个其他社会单位。

“没啥妙招。其实真知灼见就在人民群众中。”谈及调研,安东如此认为。原来,GPS在陕高院的落地生根,也缘于安东的一次调研。山东一基层公安原本主要用于应急指挥统一调度的GPS,被陕高院借鉴用来重点发挥对公车的管控。

“领导就要既敢于在大事上谋划,又要善于在‘小事’上入手。”这是安东时任陕高院院长时对基层干部提出的要求。

按照陕高院现任院长阎庆文的理解:GPS的实施,实际上是变滞后的制度管理,为前置的源头上的管控。实质是通过以“车管人”的“倒逼机制”,实现警容警纪的彻底好转,以警容警纪的好转实现后勤保障服务的“效率与质量”,以后勤保障服务的“效率与质量”来换取司法审判与执行的“效率与质量”,最终实现司法为民的“公信与公正”。

整个2010年,陕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往来于高院与陕西省政府职能部门之间“谋划”奔波。

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陕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带领设备技术提供方,兵分三路同时在陕北、关中、陕南组织安装,到8月底统一安装基本结束。原本计划600万元实施的GPS方案,精打细算下来,470多万元就实现了。

“说没阻力不客观,尽管宣传动员,全省2680多辆车第一次安装时还是有300多辆没到位。”尹富民回忆道。

逃避GPS安装监管总有理由,但陕高院也见招拆招。有的法院讲,是快要报废的车辆了,不用安了。好,陕高院就要求立即将警**照交回。再找借口拖延,你年终总要审车吧,陕高院规定不安装就不给签字审验。加上陕高院分组派人检查督促,到2011年年底基本上全安装了。

陕高院新院长阎庆文上任后,借助管理信息化强化了GPS对车辆的管控,与此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机构,明确管理责任与管理主体。

2012年年底,为进一步加强GPS对公车管控的领导管理,陕高院下发红头文件,明确成立了法院系统公务车辆管理组织机构。机构确立了由高院纪检监察主要负责人与各地市中院主管副院长组成的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常设在省高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14名工作人员负责全省法院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过去基层法庭对公车的管控,实际上全在庭长一人。现在GPS的总台、分台、支台三级网络监控设置,将过去公车具体运行的一级管控变成三级管控。管理的升级,将公车运行管控,由‘办公室’管理变成‘现场’管理,由‘事后’管理变为‘源头’管理,而且管理效率大大提高。”身为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办公室主任的张红,声称自己就是“生产力大大解放了的受益者。”

与神木法院相似,作为陕西另一业务量较大、工作最为繁忙的基层法院。张红坦承,未央区法院从2008年开始,由全省倒数第一,发展到记二等功、一等功,再到现在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在这两年基本上每人3天就要平均了结两起案件的紧张氛围中,与GPS管控实现了后勤保障服务效率与质量的提高,密不可分。

“我国的公车司机是一群特殊阶层,如果管控松懈,加油啊、修车啊、公车私用啊有好多猫儿腻!再如果司机成了领导的专职司机,司机的权力和利益会被进一步放大。陕西高院的做法实际上是在司机和特权之间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了一道隔离墙,斩断了公车用车者和特权的联系。”曾经调研过陕高院公车改革的陕西省纪检委的一名工作人员如此分析。

“所以回过头来看,当初出现在高院内部的阻力也是正常的。因为改革动了他们的奶酪。加之,GPS的推广依赖于办公信息的自动化,警车的使用、管理全部出现了变化,包括用车申报,都依赖于无纸化的网上操作,使得司机、用车人、审批人三级主体,无论是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作风都得适应新的变革。GPS的推广,是一场变革,也是一场公车办公的一场革命。但这场革命,能使警车回归‘公车要公用’的原始本位。”陕高院办公室主任邓峰彬如是说。(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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