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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再放宽三类保障房准入标准 经适房未调整

标签限价商品房  市房管局  廉租住房  准入标准  保障性  2013-11-12 17:02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从12月1日起,我市将再次降低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等三类保障性住房准入门槛,25岁以上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3000元即可申购限价商品房。

廉租房

三口之家人均月入

低于1000元可申请

廉租住房主要解决城镇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方式分为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户型面积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租金标准为2.89元/平方米。

据介绍,此次调整扩大了廉租房的保障范围,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廉租房低收入标准调整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为1000元,原标准为615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上述标准的1.1倍执行,即1100元,原标准为677元;25岁以上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2倍执行,即1200元,原标准为738元。

公租房

新就业大学生月入

低于2400元可租住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解决中等偏下收入的城镇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的住房困难。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5平方米左右户型为主。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公租房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即:29982÷12×80%=1999元,取整为2000元,原标准为1732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200元,原标准为1905元;25岁以上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标准为2400元,原标准为2078元。

限价商品房

25岁以上单身月入

低于3000元可申购

限价商品房主要解决城镇中等收入以下家庭住房困难,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至100平方米。

对于限价商品房,新标准规定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限价房收入准入标准调整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即:29982÷12=2499元,取整为2500元,原标准为2165元;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750元,原标准为2382元;25岁以上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标准为3000元,原标准为2598元。

经适房

准入标准未调整

经济适用住房主要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型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销售价格由政府审定,销售方式为公开摇号。

2012年,西安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到29982元,按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和保障性住房供需状况,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调整我市廉租房、公租房、限价房等三类保障性住房收入准入标准,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受益面。此次调整,并未涉及经济适用房。

依据之前的标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三人及三人以上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515元,两人经适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667元,25岁以上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经适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1818元。

我市将完善

保障房“退出机制”

本报讯 据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房管部门将逐渐完善和理顺保障房准入和退出机制,把建立保障房退出管理机制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对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监管,确保把保障房分配到真正需要的住房困难家庭。

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市累计开工保障性住房2915万平方米、37.72万套;竣工1675万平方米、21.65万套,在建1240万平方米、16.07万套;已分配1526万平方米,解决了18.86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和单位职工的住房困难。连续6年荣获全省保障性住房评比第一名。(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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