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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银行卡17万被从国外提走 警方不予立案

标签储户  警方  银行卡  立案  国外  2010-05-19 09:21

■记者马超 实习生王娟文

阳光讯存在工商银行的存款在国外被盗刷,直到半个多月后才发现,但此时已有17万元不翼而飞,储户去找银行,却被推到了派出所,而派出所也以银行卡和身份证均未丢失为由认为储户自己报案不适合,经过两天的交涉,银行方面却仍在 “向上级单位请示中”,这令储户韩女士气愤不已:“为什么银行卡上的钱莫名奇妙地丢了就是没人管呢?银行里还能不能存钱了!”

储户银行卡17万不翼而飞

昨日,一名读者向本报报料台投诉,称她查账时发现卡上17万元不翼而飞,而银行和派出所两边都在推卸责任,记者随后和读者韩女士取得联系了。

韩女士告诉记者,16日晚,她的一个客户打电话告诉她,已经往交易的工行卡上打入1000元交易资金,但是当韩女士查询核实时,惊奇地发现卡上足足少了17万元。震惊不已的她急忙对工行卡进行挂失,并下楼就近来到西安市工商银行东关南街支行的取款机上查询,但没想到却被吞了卡。焦急不安的韩女士随后又一次拨打了电话银行仔细查询,结果确实有17万元被人从马来西亚的取款机上提走。韩女士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认为“可能是对方查错了账户”,于第二天(17日)上班时间来到西安市工商银行东关南街支行前台进行核实,结果被证实是从4月30日开始,她的账户确实被人从马来西亚每天分3次取走1万元,十几天下来共累计取走17万。

证实存款在异域被取,韩女士和丈夫来到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分行小寨西路分理处,希望他们能给自己一个说法。但令韩女士一家没有想到的是,工行方面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工商银行方面让我们直接去派出所报案,还说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出了这事他们也没办法。”韩女士对记者说。

派出所迟迟无法立案

当韩女士去辖区派出所报案时,却被告之“你的卡和身份证都没丢,而且钱也不是在家中被盗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丢的应该是银行的钱,应该以银行为主体,让银行方面报案,你们自己报案的话,即使受理也没法立案”。韩女士带着这样的答复又去了工商银行,但对方还是坚持让韩女士自己去报案。

这样,韩女士在派出所和银行间辗转了3次都没有一方面给出一个圆满的答复。“我当时特迷茫,明明自己的存款被盗取了,银行说不是自己管的范围,而派出所又说个人报案就是受理也立不了案,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韩女士发愁地说。

“这张工行卡很少使用”

存款在异域被取,那么是不是因为自己在平时使用时不小心泄露了密码或身份信息呢?韩女士的丈夫告诉记者,这个卡从开户之日起,一直就是作为交易储蓄账户来使用,一般存多取少,而且还很少使用,“我们平时根本没有任何国外的经济往来,生活中一般都是用其他银行的卡,即使往工行卡里存钱,也只是去前台或让客户转账,很少在取款机上使用。要不我们也不会到半个月以后才知道账户出现问题。

“我5月3日还往这卡上存了几万块钱呢,要不是16日查询客户交易款是否到账,损失还要严重。”韩女士的丈夫说:“5月3日存款当天就在国外分3次被取走1万,这么异常的现象银行居然不知道!这样叫我们以后怎么信任银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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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任何一方都可以报案

普通公民遇到存款被盗刷的事应该由哪方报案呢?陕西长泰律师事务所毛家兴认为,只要出现这种事,不管哪一方报案公安机关都应该及时受理,然后按照刑侦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在这件事中,即使由银行报案并不意味着银行自己要承担责任,一切要以公安机关的刑侦结果为准。(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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