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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对城市养犬审批将取消 将有专业部门行使

标签代表选举  人大常委会  代表大会  委员会  秘书处  2013-11-27 09:25

公安机关对城市养犬审批将成历史

本报讯 (记者赵蕾)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585件,大会闭会期间,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先后收到建议5件,建议总数达到590件,其中,党群系统办理29件。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彭随义对党群系统办理建议情况进行报告。

根据介绍,29件建议中,已解决或者答复清楚的有13件,正在解决或需要通过调研逐步解决的有5件。

另有11件建议需待条件成熟后解决,彭随义对各种影响因素进行一一解读。

又讯(记者赵蕾)会议还就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的部分代表议案审议结果进行了审议。其中,因公安机关对城市养犬的审批即将取消,代表建议的《陕西省城市居民饲养犬类管理条例》暂不制定。

针对汶莉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陕西省城市居民饲养犬类管理条例》的议案(第1号),省人大内司委征求省公安厅的意见认为,公安机关对城市养犬的审批即将取消,这一职权将由城市管理、畜牧防疫等专业部门行使,“城市居民养犬管理体制将出现新的变化。待城市养犬管理主管部门确定之后,再适时制定地方性法规。”(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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