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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招录532名基层政法干警 5-8日网上报名

标签陕西  政法  干警  基层  招录  2010-07-03 16:08

本报讯 (记者朱雪娇 实习生葛莹) 记者昨日获悉,今年我省将面向社会招录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计划共532名,7月5日~7月8日为网上报名时间。与去年相比,25岁以下往届毕业生此次也可报考。

今年全省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的定向培养计划共532名。其中,法院系统50名,检察院系统41名,公安系统336名(含退役士兵50名),司法系统105名(含退役士兵45名);特设职位44名。

招录方式

采取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全省统一进行,按职位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定向培养

报考时定单位、定职位、定培养层次,学生毕业后一律到招考时确定的单位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流动。

培养模式

1.专科教育采取高中(含中专)学历起点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2.本科教育采取专科学历报考专科升本科、本科学历且有学士学位的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3.研究生教育采取法学本科为起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学制两年,在完成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一年的理论教学,一年的实践教学。其中,半年时间到实务部门实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课程考试合格且论文答辩通过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招录对象

据了解,本次招录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和部队退役士兵进行。本科和法律硕士培养层次面向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招录:

1.陕西生源或常住户口在陕西省具有国民教育大专或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2.陕西区域的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或本科毕业生。

3.在陕西省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至今年7月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专科培养层次面向陕西兵源,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退役,且常住户口在陕西的退役士兵报考。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具有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报考专科升本科的人员,须具有专科学历。已退役士兵报考专科的人员,须具有高中及相当学历(含中专)。

报名时间

提交报名时间7月5日8:00~7月8日18:00,7月8日18时后关闭报名系统,资格审查时间延续到7月9日18时。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网址是陕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sxrsks.cn/)。

笔试时间

7月31日至8月1日在西安统一笔试。面试由省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集中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按照分工分别由省和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整个招录工作计划在10月中旬结束。

政策调整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定向培养政策有5个调整变化,确定了特设职位,适当放宽了开考比例。

1.确定特设职位

从招录高校毕业生的计划中划出10%,专门用于招录“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不再对“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加分。

2.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我省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职位和法医等特殊职位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按1∶2设定开考比例,其他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

3.合理设置职位资格条件

在陕西参加“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毕业院校所在地限制,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均可报考;采用国家录用年龄规定条件,不再限定应届毕业生报考。凡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放宽了对户口的限制,专科培养层次部分职位面向常住户口在该市退役士兵招录,其他层次职位不作生源地或户口所在地限制。

4.同等学历机会均等

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国民教育序列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5.报考职位限制

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教育资源,对已具有较高学历者报较低学历培养层次情形作了必要的限制。硕士研究生不能报二学位职位;本科毕业生不能报专科和专科升本科职位;专科毕业生不能报专科职位。(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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