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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益性岗位工资最低1400元

标签最低工资  工资标准  蓝田县  用人单位  高陵县  2014-01-04 10:59
本报讯(记者周艳涛)昨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1月1日起,西安市将调整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调整后,最低工资不低于1400元,比之前增加了二三百元,涉及2万多人。

  根据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物价涨幅等实际情况,西安市决定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标准进行调

整,调整后,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阎良区及各开发区公益性岗位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长安区、临潼区、户县、周至县、高陵县、蓝田县公益性岗位工资每人每月不低于1400元。同时,将财政给予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的岗位补贴标准调整为不超过每人每月800元。(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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