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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级媒体网站俩记者西安敲诈4个游戏厅获刑

标签工作人员  检察院  游戏厅  通讯员  未央区  2014-01-11 11:41
   本报讯(记者高雅 通讯员毛志伟)某中央级媒体网站两名记者在一天时间内,以曝光为由连续敲诈4家游戏厅财物。记者昨日从未央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现以犯敲诈勒索罪对张某和杨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张某,45岁,是某中央级媒体网站环保频道驻陕西栏目组采编中心主任;杨某,31岁,是某中央级媒体网站交通频道陕西栏目组采编中心编导主任。张某、杨某和网站雇用的工作人员党某、侯某等人,得知西安北郊有不法经营的游戏厅,他们就预谋,按党某所带的路线,张某、杨某以媒体记者身份出面,以新闻采访、曝光等手段索要钱财。

2013年1月15日下午,侯某驾驶车辆,按照党某所指的路线,张某、杨某准备了工作证、摄像机等设备,先后来到西安北郊的四个游戏场所。张某、杨某以中央级媒体工作者身份,要求游戏场所出示经营、审批相关手续,声称要曝光,连续敲诈了4家游戏场所,得到现金共计15000元、芙蓉王香烟3条。第二天上午10时许,他们又来到西安北郊某村一豆腐加工作坊,想以同样的手段索要钱财,被村民阻拦报警,张某、杨某等人被当场抓获。(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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