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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 2012年制度全覆盖

标签西安  工资  集体  制度  协商  2010-08-20 09:35

本报讯 (记者崔晓刚 实习生孙晓丽) 从现在起,我市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在全市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其中的重中之重,将为广大职工表达劳动权益搭建平台,让劳动者对自己的薪酬待遇也有发言权。

在昨天召开的西安市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大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企业及企业家联合会等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共同推出了“彩虹计划”。

背 景

我市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已10年

我市从2001年起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2002年逐步推开。此后,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多次下发意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有2020家企业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510家,非公有制企业1510家。

近年来,包括工资集体协商在内的集体合同制度在我市得到了进一步推广,目前全市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共8603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7620份。

问 题

企业“不愿谈” 劳动者“不敢谈”

在推行过程中,部分企业没有与工会或者劳动者代表开展谈判的主动性和意愿,即“不愿谈”,而部分职工往往认识不到协商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上劳资双方的权利并未实现真正对等,当前的就业形势也不容乐观,所以劳动者往往不能勇于主张自己的权益,“不敢谈”。就算有些职工有协商的意愿,但是又缺乏相应的协商能力和必要知识,“不会谈”。

一些建立协商机制的企业,也存在协商程序简单、协商内容不充分,使得这一制度流于形式,发挥作用不充分。

目 标

2012年已建工会企业制度全覆盖

根据“彩虹计划”的安排,我市从今年到2012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在全市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其中,2010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1年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12年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对未建工会的小企业,通过签订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不断提高覆盖比例。

措 施

重点解决“谈不成”问题

我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选择不同类型先进典型,带动各类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对集体协商双方代表进行培训,特别是职工代表。对职工平均工资、企业工业成本、社会消费和物价指数等进行深入分析研究,为开展工资协商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同时,将加强集体协商工作专门指导机构和指导员队伍建设,对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全程指导,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不愿谈”、“不敢谈”、“谈不成”的问题。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积极推进建立县级以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为集体协商提供必要的基础。

据悉,市总工会已经针对工资集体协商开展多次专题调研活动,目前已起草了《西安市工资集体协商办法(草案)》,计划通过行政立法,为我市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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