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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发8780万帮困难群众过节 挪用挤占将严处

标签城乡低保  民政局  财政局  市政府  通讯员  2014-01-15 09:19

本报讯 (通讯员杨锋安 记者程慧) 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1月14日下拨2014年双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安排资金8780.328万元。今年春节慰问将重点向企业困难职工和城乡困难居民倾斜,发现优亲厚友和挪用挤占现象将严肃处理。

我市今年双节慰问活动涉及十大方面——

1.给城乡低保对象每人增发一个月保障金;

2.给农村五保对象每人增发一个月供养金;

3.对市属单位的15000户困难职工家庭,按照每户300元标准,由相关单位的主管局组织慰问,对市属外相关企业的15000户特困职工和低收入困难户,以每户300元的标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区县统一组织慰问;

4.对市属300名特困劳模,由市总工会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慰问;

5.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慰问金。

6.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每人500元标准,对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困难党员进行普遍慰问;

7.由市委老干局按照每人300元标准,对生活困难老干部及去世离休人员无工作的配偶进行慰问;

8.印制2014年春节慰问年画发给三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现役军人家属等优抚对象,并对驻军休养员进行慰问;

9.对领取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每人发放300元节日慰问金,对在乡红军老战士发放2000元节日慰问金,对享受军龄补助的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义务兵,每人发放100元慰问金;

10.由市级领导对全市部分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低保户、农村老红军、烈军属、老复员军人、农村五保户、特困户、灾民、特困高龄老人、特困残疾人、劳动模范、特困转业干部、特困社区干部和居委会干部、保洁员、敬老院老人、解放军休养员等对象进行慰问。

慰问对象将按区县摸底统计,由主管局和区县造册登记,受助人凭有效证件签字领取,确保资助金在发放过程中不重复、不克扣、不挪用,节前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春节过后,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慰问中优亲厚友或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将严肃处理。(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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