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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车司机碾死6岁女孩案宣判 一审判2年半

标签渣土  司机  女孩  宣判  2010-09-02 09:41

本报讯 (记者 高雅) 去年12月,6岁女孩睿睿(化名)与父亲上课途中,被身后驶来的一辆渣土车撞倒,女孩被碾轧身亡。莲湖区法院昨日对这起交通肇事案进行宣判,数十名渣土车司机到场旁听。

经审理查明,2009年12月20日上午10时15分,张楠阳驾驶“陕AE2541”重型自卸货车沿枣园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城西客运站南门过街天桥时,车辆右转弯时将同方向推自行车前行的宋某撞倒,自行车后座上的6岁女孩睿睿身体遭车轮碾轧。女孩当场死亡,其父宋某受伤。

法医认定,睿睿系被行驶过程中的机动车辆作用致重型外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张楠阳驾驶制动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在行驶途中接听电话,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理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昨日上午,莲湖区人民法院在交警莲湖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专业法庭进行宣判。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楠阳有期徒刑2年半;附带民事诉讼被告的两家保险公司支付死亡赔偿金、医药费、丧葬费、护理费等共计32万余元,其余1万余元由张楠阳和车主钟某连带赔偿。(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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