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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缴费月底结束

标签医保  居民  结束  缴费  2010-09-07 09:00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昨日发出提醒,如果您还没有缴纳今年居民医保费的话,可要尽快了,9月30日正常缴费期过后再缴费,除须缴纳个人应缴费用外,还要全额自付2010年度财政补助。

  今年的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少年儿童每人每年132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102元;低保、重度残疾的少年儿
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122元;城镇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282元,其中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102元;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62元。实习记者 王佳柯 本报记者 周艳涛(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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