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面积:人均使用7平方米提高到9.8平方米
租金补贴:人均每月40元提高到55元
本报讯 (记者赵辉 实习生张梅)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近日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我市正式提高廉租房保障标准,并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保障面积:
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为进一步解决好我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根据通知精神,我市将从10月1日起对全市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进行调整。保障面积标准从原来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提高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使用面积低于9.8平方米(不含))”。
租金补贴:
人均每月40元提高到55元
通知要求,城六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每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补贴5.65元。无房户家庭,每人每月租金补贴为55元(5.65元/平方米×9.8平方米=55元)。每户每月租金补贴数额为,保障人口数乘以55元。面积补差家庭,每户每月租金补贴为:保障人数×5.65元/平方米×(9.8平方米—家庭人均使用面积)。
家庭月租金补贴最低50元
设家庭月租金补贴最低保障金额50元。如每户每月租金补贴计算金额不足50元的,均实际发放50元。取消家庭月租金补贴保障最高限额150元。无住房孤老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120元。各区县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目前,我市廉租住房累计保障户数18475户。高新区、经开区、矿山路、浐灞生态区、曲江新区等五个廉租住房项目完成投资56089万元。米家崖廉租房项目26万平方米(5200套),已经开始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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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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