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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收费标准公布 收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

标签零售价格  中小学校  行政部门  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2014-02-15 18:39

本报讯 (记者 吕华) 开学在即,昨日,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公布了2014年春季中小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各项收费标准没有变化,家长可登录省物价局网站查询。

中小学:收取每人40元升学报名考务费

根据规定,公办小学和初中只能收取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两项费用,其中公办农村小学和初中代收费中只能收取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40元;服务性收费中只能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伙食费按各设区市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公办城市小学和初中代收费中收取课本费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课本费按政府采购中标零售价格据实核收,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40元;服务性收费可收取住宿费、自行车保管费、伙食费三项,学校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高中:城市普通高中学费每学期350元

公办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按照规定可收取事业性收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三项收费。普通高中事业性收费可收取学费、择校生择校费、住宿费。其中学费为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为35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为200元/生·学期。

择校生择校费为:西安市的省级、市级标准化高中及一般高中每生三年最高分别不超过1.5万元、1.2万元、0.9万元;其他市(区)分别不超过1万元、0.8万元、0.6万元。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陕师大附中、西工大附中、西安交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西安市83中8所学校每生三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

公办普通高中代收费中包括课本费、学生健康体检费、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其中课本费按照政府定价收取;学生健康体检费高一新生25元/生·年,其他年级学生20元/生·年;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为95元/生·次。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和自行车保管费,学校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职业高中:文科每学期700元

公办职业高中事业性收费包括学费和住宿费,其中学费为文科700元/生·学期,理科900元/生·学期。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与普通高中相同。根据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陕财办教〔2013〕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另外,民办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省物价局提醒,如果市民发现学校有违规行为,可拨打全省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举报。

发现违规收费可拨12358举报

本报讯 (记者 吕华)今日,我市中小学开学报到,省物价局对今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进行了公示,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的教材价格。省物价局提醒,学生家长可以登录省物价局网站查询教材价格,发现违规收费可拨打12358举报。

开学前夕,省物价局将2014年春季教材价格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的教材价格分为义务教育阶段教材和高中阶段教材,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教材259种,高中教育阶段教材265种。如公示了一年级新课标实验语文(北师大)价格为5.43元,一年级新课标实验语文(苏教)价格为6.89元等。同时省物价局规定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已经为学生订购过《法制教育》教材的,春季不再为学生订购;高中光盘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定的价格另行收取费用。

市民若要了解各种教材的具体价格,可登录陕西省物价局官方网站(http://www.spic.gov.cn)进行查询,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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