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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启动空气重度污染应急响应 对应连续雾霾

标签燃煤锅炉  西安市  办公室  机动车  监察局  2014-02-25 16:00

近一段时间,我市持续处于静风、雾天状况,加之受燃煤锅炉、机动车尾气排放等人为污染排放量大的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一直较差,2月20日以来空气质量多为重度污染。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近期气象条件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天气短期内无明显改善。

按照《西安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暂行)》(市政办发〔2014〕5号,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要求,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立即启动西安市空气重度污染应急响应,请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分工,迅速安排部署,确保空气重度污染应急响应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市治污减霾办、市政府督查室、市监察局将组织督查队伍,对各责任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月度考核并予以全市通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西安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暂行)》中关于空气重度污染应急措施:

1、健康防护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建议中小学及幼儿园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2)进一步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

(3)严禁无油烟处理设施的露天烧烤;

(4)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如装修、广告、喷涂、喷漆等)。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1)全市所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建筑工地或混凝土、砂浆搅拌站一律停工或停止生产。

(2)加强所有大气类重点污染源企业现场检查,对国控重点企业实施驻厂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

(3)在保障道路安全行驶和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前提下,中心城区主干道及主要次干道增加清扫保洁频次,除低温天气(0℃以下)和交通高峰时段外,每天冲洗洒水不少于2次,中心城区以外区县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扫保洁2次。

(4)加强黄标车、无标车及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杜绝其进入禁行区或限行区;增加警力,加强疏导,保证道路通畅运行;市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祭祀烧纸行为。

(5)增加公交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强公交运力保障。

(6)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每日停驶不少于30%的财政供养办公车辆,停驶车辆应报公安部门备案。

(7)具备人工增雨(雪)的气象条件时,及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一天一次向公众公布气象条件变化情况。(西安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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