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车用天然气今起提价 乘出租车加收燃气附加费
记者昨日从西安市物价局获悉,从今日起,我市车用天然气的销售价格从每立方米2.65元提高至3.55元,此外,市民以后乘坐出租车还要加收1元的燃气附加费,以弥补出租车经营增支。
成本上升 一成加气站停业
目前,我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已实现市场化、民营化。2009年全市共有加气站75座,日供气能力约110万立方米,从业人员近4000人,加气车辆约19825辆(公交车7087辆、出租车12738辆),每日实际供气量约72万立方米,有35%的产能过剩。西安交通燃气公司、西安胜飞天然气公司、陕西安然能源科技公司等9家加气站企业约占全市车用天然气销售量的70%。
此外,成本上升也是重要因素之一。近年来人员工资、水电等动力费用、材料维护维修费用、检测费用等大幅度上涨,据市市政公用局介绍,我市车用天然气加气站有赢利的企业仅为30%,有10%处于停业状态。
车用天然气价
每立方米提高0.9元
根据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区出租汽车加收燃气附加费的通知》,以及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函》,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按与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0.6∶1的比价,将现行的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65元/立方米调整为3.5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提高0.9元。其中标准站用气每立方米由1.95元调整至2.3元,每立方米提高0.35元,标准加气站购销差价每立方米由0.7元调整至0.8元,每立方米提高0.1元。
以上两项总和为每立方米0.45元的差价,由车用天然气加气站负责缴纳,财政专户储存,专门用于天然气调价增支的补贴。
燃气附加费
即日起开始加收
为弥补出租汽车经营因天然气价格上调带来的成本增资,我市参照外地做法,经市政府同意,从今日起,市区出租汽车每乘次加收1元燃气附加费。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县、周至县、户县、蓝田县可在不超过每乘次1元的原则下,具体征收标准和征收办法由当地政府确定。
我市有公交车7087辆,年耗气量18713.77万立方米,据市物价部门测算,车用天然气价格上调0.9元后,年增加费用16842.393万元。车用天然气调价对公交车的影响,主要由地方财政从加气站征收的专项补贴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由财政补贴。
答疑解惑
为什么要征收燃气附加费?
西安市物价部门表示,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精神,本次天然气价格调整对出租车的影响,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已建立的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通过调整出租车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予以疏导。
我市出租汽车运价是2006年1月1日调整执行的。几年来,随着运营成本的增加,执行近4年来一直未作调整。从全国大中城市出租汽车运价水平看,我市出租汽车运价处于中等偏下水平。由于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调,每立方米上调0.9元,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增加,单车每天约增加41元左右。
目前,我市出租车保有量12738辆(市区10714辆,郊区县2024辆)。据测算,我市市区出租车单车日均行驶里程为420公里,日均载客50乘次,日均耗气量45立方米。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9元,每辆车日均增加支出40.50元,月均增加1134元(每月按28天计算),年平均增加13608元。目前,我市市区出租车起步价6元,每车次增加燃气附加费1元,一天50元,可以弥补这次车用天然气提价的增支因素。
本组稿件由记者朱雪娇采(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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