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活动现场工商干部正在教消费者识别假名酒的方法 记者侯智 窦翊明 摄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宋洁 实习生卢思宇)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新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也从今天起正式开始实施。我市昨日分设22个分会场和198个咨询服务点,开展了大型“3·15”维权咨询活动。据统计,市工商和市消协昨天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68件,当天解决185件。
“新消法”实施市民问究竟
昨日的大型“3·15”维权咨询活动,除了钟楼主会场外,还在繁华街区设有22个分会场和198个咨询服务点。上午9时多,记者来到西安市工商局和消协在钟楼盘道邮政局门口举办的大型现场咨询活动现场,看到不少消费者一大早就赶到会场。因为昨日是“新消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不少市民都专程前来咨询“新消法”。
此次颁布的“新消法”,市民张灵玉对网购“后悔药”七天无理由退货这一项最感兴趣。“儿子、媳妇都爱网购,之前买到一些与网店宣传不符的商品时,一般都算了,退货也麻烦。”可如今有了“新消法”,他觉得有必要让孩子们积极维权,“‘新消法’都出台了,我们消费者当然也要依法维权”。
消费者强建军对“新消法”中“举证责任倒置”特别关心,“以前买到商品后发现瑕疵,商家却被告知拿不到检测报告一切免谈。可面对繁杂的申诉程序和高昂的检测收费时,只能无奈地选择自认倒霉”。强建军向工商人员求证“新消法”里的这个好消息,“今后经营者是不是要自证清白了?”当听到工商人员肯定的答复时,强建军特别高兴,太好了,以后“检测报告”总算不是消费者维权的“拦路虎”了。
“银发族”维权意识增强
在活动现场,记者看到,前来投诉维权的消费者变得更加理性和成熟。他们有的抱着一厚沓消费维权资料,有的带着问题产品,有的拿着房产合同,到现场登记投诉。
家住西郊的王大爷已经80岁了,昨日他开着自己购买的问题“时风蓄电池观光车”来到现场,投诉观光车的电池问题。王大爷告诉记者,“这台观光车是2011年6月花了3万元购买的,买新车时电池电力就与承诺不符,中间更换过一次电池,还感觉不是新电池。”同样,黄阿姨昨天也带着一沓厚厚的照片和材料来到现场,她投诉自己在电视购物上花了199元买的绞肉机名不副实,虽然电视上吹得天花乱坠,可根本就绞不动肉。
市消协秘书长李安邦表示,今年前来投诉的消费者中,中老年消费者占到三分之二。随着“银发经济”的发展,针对中老年人的商品越来越多,引发了更多投诉,不过中老年人的维权意识也在日益增强。(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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