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雷县鸿) 从12日起至明年3月31日,西安市将开展冬季火灾隐患专项整治,整治范围包括影剧院、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科研单位、高层建筑等场所。专项整治期间,对拒不整改的隐患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有关方面将依法予以处罚。
今年全市共发生火灾1453起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已发生较大以上火灾55起、死亡235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27.9%、28.4%。其中11月5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造成19人死亡。
今年1至10月,西安全市共发生火灾1453起,直接财产损失1017.4万元。
为深刻吸取吉林市“11·5”重大火灾事故教训,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3月31日,在全市开展冬季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部分街办将建社区消防警务室
记者从12日召开的全市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推进大会上获悉,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影剧院、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科研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大型在建工地等。
会议要求,对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其所在地公安、安监、消防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检查,督促隐患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对擅自营业的单位和反复出现的火灾隐患,有关方面将采取查封、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等措施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隐患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有关方面将依法予以处罚。
专项整治期间,碑林、新城、莲湖、雁塔、未央、灞桥、高新、经开、曲江等9区辖区每个街办,建立不少于2个社区消防警务室;雁塔、未央、灞桥、临潼、长安、阎良、户县、周至、蓝田、高陵等10个涉农区县,其辖区每个乡镇建立农村消防警务室不少于2个,组建治安消防合一的村民义务消防队不少于3个,力争实现农村地区消防安全自查自治自救。(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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