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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80岁以上老人按月发补贴 每月可领360元

标签西安  2011-01-01 10:23

本报讯 (记者 崔晓刚) 市政府昨天通过了《西安市关于发放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的意见》,为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每月发放生活保健补贴。这项政策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预计将有超过13万名老年人从中受益。

测算 年发补贴超过1亿元

我市制定的高龄老人保健补贴标准是:对80~89周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90~9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20元生活保健补贴;对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60元生活保健补贴。

市统计局资料显示,到2009年底,全市80岁以上老年人134314人。其中80~89岁老年人126096人,90~99岁老年人8099人,100岁以上老年人有119人。据测算,全市高龄老人补贴共需资金超过1亿元,由省、市、区县财政分级解决。

   要求确保不漏一人 不多一人

此项政策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按照《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有关规定,由老龄工作部门负责建立高龄老人信息统计和动态管理制度,并负责发放生活保健补贴。具体发放办法由市老龄办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继续执行当地已经出台的老年人生活保健补贴政策。要确保不漏一人、不多一人,严格杜绝乱发、套取、挪用资金等现象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专款专用。

资料显示老年人生活负担重

我市于2003年开始发放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对象是户籍在西安,年满90周岁以上(含90周岁)高龄老人。截至2010年9月底,我市申领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人数为8232人,全市发放补贴800万元。存在限定年龄偏高,受惠人数偏少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财力的增强,有必要进行适时扩大。故本次按照省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进行调整。

资料显示,我市近80%的老年人的月收入在1500元以下,在当前的物价水平下,只能维持日常最基本生活开销。老年人患慢性病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医疗费成为部分老人的沉重负担。(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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