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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5成统招定向分配薄弱初中 明年取消择校生

标签考试成绩  行政部门  考试时间  初中毕业  普通高中  2014-04-10 09:31

本报讯 (记者 刘振) 省教育厅昨日就2014年普通高中招生发出通知,要求将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面向薄弱初中的定向招生比例,从去年的40%提高到今年的50%,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明年起,将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

■公办高中不得跨市招生

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为6月21日至22日。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主要依据为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实验操作考核结果等。

省教育厅要求,充分发挥电子学籍管理系统的作用,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跨市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办法需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法规政策审批并备案。

■保送生比例不得超过1%

通知要求,各市(区)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时,要将所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统一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区县内的薄弱初中学校,分配情况要提前向社会公示。

对于综合素质和学业考试优秀的初中毕业生可实行保送生制度,保送生比例不得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保送学生信息必须在所在初中学校公示。

在我省初中学校参加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随迁子女和军人子女,享受报考省内普通高中的同等权利。

■择校生招生执行“三限”政策

2014年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严格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20%以内。择校生招生必须执行“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收费)政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招生计划完成后下达择校生计划,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2015年将取消择校生招生。

省教育厅强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提前到初中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和变更招生方式;不得单独组织考试,提前录取。对于违规招生、影响招生秩序的学校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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