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博海 见习记者关颖) 今年我省将通过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行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子青在谈及今年工作时表示,将视情况“指导部分城市尽快出台在一定时限内限制个人购房套数的政策”。
去年我国许多城市为了让“高烧”的房地产市场降温,出台房产调控政策,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南京、宁波、福州、厦门、天津等城市相继出台了“住宅限购令”,而陕西省还未有一个城市出台住房的限购政策。
从2010年10月份开始,西安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本地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并暂停发放非本地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贷款。同时对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要求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西安市楼市的“限贷令”,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关注。
今年,我省在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基础上,限价商品房的建设也将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限价商品房是我省解决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问题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加大限价商品住房供应量,使得中等收入家庭也能通过政府帮助解决住房问题,解决乡镇干部、基层教师、医务工作者等公务人员的住房问题。
相关报道
西安等6城市实施“太阳能屋顶”工程
本报讯(记者李博海 见习记者 关颖) 今年,我省将加快绿色建筑建设,充分利用西安世园会和西咸新区建设机遇,开展绿色建筑建设示范,并在全省推广。此外,还将进一步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今年我省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我省在编制完成《陕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以绿色建筑标识认定为抓手,引导各方提高建筑节能意识。为了进一步落实建筑节能,设区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已提高到97%以上,县域城镇提高到85%以上。
据悉,为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我省已组织实施洛南、镇安两个国家级示范县的可再生能源建筑的建设,此外,还要再争取2~3个市县入围国家示范城市(县)。
我省实施的“太阳能屋顶”工程,以西安、榆林、延安、咸阳、渭南、宝鸡6个城市为重点区域,选择产业园区作为核心示范区,以政府投资或给予政策性补贴为切入点,不断推动太阳能光伏在公共建筑领域的应用,建设了3~5兆瓦的太阳能光伏建筑。
另外,为了更好的节能,城乡新建道路、广场、住宅小区等公共区域照明,推广太阳能光热与半导体照明,还要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控制景观照明,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
在供热计量方面,我省今年严把新建建筑供热计量关,通过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建立、验收等环节的监管,要确保新建建筑达到供热计量收费标准。
在对既有节能改造时,必须同步进行热计量改造。据悉,今年我省既有大型公共建筑要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凡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建筑,必须实行供热计量改革。
全国14城限购商品房细则
1 、北京
5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楼市调控执行细则,规定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同一购房家庭”是指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一对夫妇和其未成年的子女。限购的商品住房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
2 、深圳
9月30日,深圳紧急出台“限购令”,规定从10月1日起,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其中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两套住房 ;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3、 厦门
9月30日,厦门市国土、房产等7个部门决定采取临时性限购措施,即从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厦门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
4 、上海
10月7日晚,上海出台楼市调控执行细则,“在一定时期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5、 宁波
10月9日,宁波出台楼市调控文件,规定从9日起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一套住房;非宁波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在宁波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宁波只能新购一套住房。
6 、福州
从10月1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行政区域内户籍居民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福州五城区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五城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7、 杭州
自10月11日起,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费用。
8 、南京
10月12日,南京出台调控细则严控投机炒房,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
9、 三亚
10月12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文件,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自本10月12日起,暂定对三亚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三亚,限购一套商品住房。
10 、天津
自10月13日起,天津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天津市内六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权属登记手续。
11 、海口
10月14,海口出台楼市调控细则,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从10月14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海口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海口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
12 、广州
自2010年10月15日起,广州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严格执行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政策,商品住房是指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未满18周岁的人士,不得单独购买商品住房。
13、 温州
细则:一个家庭在温州范围内限购一套新开楼盘住房,多买的新房将无法进行登记备案。限购令起作用的期限为2010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市房管局已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系统开通家庭人员购房情况查询。凡是在2010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期间一个家庭(其中一个成员)已经购买新开楼盘住宅一套的,其家庭成员再次购买新开楼盘住宅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时将不予通。
14、大连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大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细则:大连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的政策,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只能在本市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房地产登记。(西安晚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