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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车取车时被索200元停车费 收费员工被开除

标签汽车服务  有限公司  西北政法  事故处理  公司负责人  2014-05-19 10:36
本报讯 (记者 袁玥) 昨日,本报报道了市民陈先生的车出事故被交警拖进修理厂,取车时被索200元停车费,而车辆维修收据上写着“维修费”一事,交警雁塔大队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承认民警做法不妥,并承诺修理厂负责人对陈先生当面道歉并退还停车费。

  5月3日晚8时许,陈先生驾驶一辆轿车沿长安南路由北向南行驶,在西北政法大学门口掉头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剐蹭,陈先生拨打了报警电话,交警雁塔大队值班民警姚警官处警。

  事故中队负责人称,因双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成因有分歧,需要对碰撞痕迹进一步做痕迹鉴定,依据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暂时滞留车辆,便让执法停车场的拖车将小轿车和电动车拖移至指定的执法停车场。但由于当日执法停车场大门被渣土挡住,车辆无法停放,加之时间已晚,姚警官就临时将车辆停放在长安路西安澳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停车场。做完车辆痕迹鉴定后,姚警官将车辆返还陈先生,但随意将车停放在非执法停车场不妥,大队已对当事民警批评教育。

  事故中队负责人说,通过对西安澳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调查,陈先生在取车时被以“维修费”的名义索要200元停车费情况属实。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因周末领导没在,员工私下自行收取停车费,并以维修费来抵账,现该员工已被公司开除。

  目前,事故中队已经联系了陈先生,由于陈先生在外地,承诺星期一该公司负责人给陈先生当面道歉,并退还200元停车费。(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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