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办公用房明显超标必须整改,华县教育局长何某办公室竟被安排进两个工作人员,但这2人却并不使用办公室。今天,渭南市纪检部门公开通报说,这个局长何某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搞变通、办公用房超标,已被免职,同时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昨天(7月8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华县教育局,局长办公室门上已经上锁,工作人员说没有钥匙、打不开门。他还说,这间办公室是局长和另外两名工作人员共同使用的。
渭南华县教育局 工作人员:三个人按照原来文件的要求理解,是合规的,因为在那之前是两个人合并办公,再加进去一个人就是加一般干部也是6平方,面积肯定就不超标了。
据介绍,这间办公室总共24平方米,局长的标准是9平米,再加两个人,人均只有8平米,并没有超过办公用房标准。但对此说法,华县纪检委却给予了否定。
渭南华县纪委副书记 张新峰:我县对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查,在复查中发现县教育局领导办公用房整改存在搞变通,合并办公不彻底的现象。
据纪检部门介绍,华县教育局的办公用房虽然是三人使用,但其中一人已经“离岗”,另一人也长期不在办公室办公,华县教育局局长何某在清理办公用房过程中搞变通,已经被免职。
渭南华县纪委副书记 张新峰: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免去了何志坚县教育局局长的职务,并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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