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上个礼拜,有69户村民想要委托一位律师打一场官司,当这位律师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竟然向这69户村民承诺不收一分钱,愿意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究竟是什么案子,竟让这位律师如此用心,又是什么原因,竟然惹得69户村民联名上诉呢?
韩律师告诉记者,寻求法律援助的69户金花落村村民在2009年城中村改造工程中被迁移安置,2012年安置房建成,包括这69户村民在内的原金花落村村民陆续回迁,可是,金花落村已经不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小区,名叫“紫落澜庭”。
金花落村村民王女士:突然改成了紫落澜庭,谁也找不到,我亲戚来了也找不到地方,人的脑子轰的一下,突然感觉把家给失去了。
金花落村村民芦先生:接受不了,因为金花落村这个名字时间长了。在这金花落村,光我们芦家就在这里住了七代人了。开发商把这里一开发,突然改了个名字,也没有给村民们商量,大家也接受不了这个事情。
和这两位村民的想法一样,许多村民都觉得开发商在当时建设楼盘时没有给村民们商量是不合适的,并极力排斥小区的新名字。不过小区另一部分金花落村村民则觉得叫什么都无所谓,甚至觉得新的名字更好听。
金花落村村民陈女士:我觉得都无所谓的。
记者:那你觉得金花落村好听还是新名字好听?
金花落村村民陈女士:肯定是新名字好听。
虽然有不同的声音,但是这69户金花落村民仍强烈要求开发商将小区名称改为金花落村,并通过诉讼要求开发商给每一位村民赔偿一元钱的精神损失费,那么这69户村民的想法的可行性究竟有大呢?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根据(陕西省)地名管理条例,法律上所称之地名,它包括行政区划名称。第二个就是居民地名称,它包括自然村、居民点、城镇街巷的名称。
韩律师说,像紫落澜庭小区就属于地名概念里的居民点,根据陕西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地名变更是要征求居民意见的,但是开发商或其它相关部门在改造之前并未告知金花落村村民是不合适的,因此69户金花落村民想要讨回村名也并非不可能。
城改部门:改回村名难度大
专家解读:城市发展离不开历史积淀
为了讨回村名,69户村民决定走法律程序来实现自己的愿望,那么要把小区名字改成金花落村究竟可行吗?它的难处又在哪里呢?
记者随后也走访了碑林区城中村改建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小区名字改成村名难度确实有点大,因为当时开发商竞标时是带着整套的小区设计规划来预审的,而小区名字就包括其中。开发商竞标通过,也就意味着这个名字也通过了审批,所有的审批材料都已入档,难以修改。
西安市碑林区城(棚)改办 工作人员瑞某:小区的命名是由项目单位出于对小区的包装策划需要而取得名字,由项目单位向市级相关部门申报,经过审批同意以后才使用的。咱们现在社会已经多元化了,年龄大的人不一定喜欢新命名的小区名字,但是年轻人不一定就不喜欢。
碑林区城改办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开发商陕西泰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手续齐全,开发商并无违规行为,因此平白无故的让开发商改掉小区名字,不管从哪个方面来看难度都是比较大的。随后记者又尝试联小区开发商--泰华置业发展责任有限公司,但曾经的项目负责人表示,因为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不愿过多回应。
对于此事,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的专家认为,城中村在城镇化发展中走出历史舞台是大势所趋,但仍不能忽视城中村为经济发展做出的牺牲。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与现代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颜鹏:城中村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小基点,但是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它的经济功能可能有一部分的瓦解,但是它的社会价值还是得以留存,在这个过程中还是需要把它的这些价值保护起来。
专家认为,像金花落村一样具有历史文化底蕴的城中村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做出了许多让步和牺牲。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规模较小的历史遗产的保护,需要自下而上的保护意识和自上而下的保护手段。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文化产业与现代传播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颜鹏:城镇化是大势可趋的,就说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如何有效的保护古村落,需要我们进行特定的反思。因为毕竟咱们是文化名城,有很多的文化印记。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保护大的,小的有历史印记的也需要(保护)。它需要长年累月,数十年,数百年的挖掘这样可能会更好一些。(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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