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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上调本专科生每年最高8000元

标签助学贷款  教育部  财政部  研究生  银监会  2014-07-26 12:31
财政部、教育部、央行、银监会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通知》要求,本专科学生在同一学年

内不得重复申请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申请其中一种。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据了解,此前,我国执行的是2002年制定的助学贷款标准和政策。

  资助标准:

  1、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资助比例:

  《通知》提出,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全国平均资助比例应与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各地区、各高校资助比例应与本地区、本高校当年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相当。据介绍,目前,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全国平均资助比例为20%,东部省份为13%~17%,中部省份为21%~22%,西部省份为27%~29%。

  此外,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比例根据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奖助政策覆盖范围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确定。

  综合(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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