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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集意见 产假拟延长

标签独生子女  已婚妇女  生育二胎  征求意见  陕西省  2014-08-09 21:24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今天,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求意见稿经过第二次修改又与公众见面了。其中,关于产假延长的拟定条款备受各位准妈妈准爸爸的关注,意见稿中关于生一孩和二孩的产假情况到底怎样,大家又有什么看法和建议呢?

第二次修改后,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求意见稿对于拟延长产假的条款,备受各位新生儿父母和准爸爸妈妈们的关注。征求意见二稿拟规定,对生一孩和二孩的产假都做出延长,为此我们算账做比较:对于符合晚育政策,24周岁以上生一孩的已婚妇女,并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根据现行条例:可享法定产假98天+晚育增加15天+领取独生子女证增加30天=143天,同样的情况根据“征求意见二稿”,如果参加过孕前检查,可累计:法定休假98天+晚育增加30天+独生子女证增加30+孕前检查增加3天=161天,最多可多休18天。对于符合晚育政策,28周岁以上合法生育二胎的已婚妇女,根据现行条例只享受98天法定产假,但同样情况根据“征求意见二稿”,如果参加过孕前检查,可累计:法定产假98天+晚育增加30天+孕前检查增加3天=131天,最多可比现行条例多休33天。这也使得大多数孕妇和产妇都很赞成和期待新条例的出台。

产妇 侯女士:“这个是第一胎,是个男孩子。从我们的角度来讲,肯定希望产假尽量的休长一点,有尽量多的时间陪在宝宝身边,尤其是宝宝比较小的时候。”

二孩孕妇 姜女士:“我这是第二胎了,第二胎怀的时候就感觉特别累,可能跟年龄也有关,所以我觉得第二胎更需要延长产假。人体的恢复可能更慢一点,延长可能更好一点。意见稿出来第一天我就看到了,我当时很高兴,因为我快生了,希望它能快点出来我能赶上最好。”

除此之外,产科专家也认为,增加产假无论对于新生儿还是产妇都更有好处。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产一科副主任 董晋:“从孕妇恢复来说 原稿定的休产假时间基本上比较合适,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我觉得增加是应该的。另外妈妈母亲的转化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往往伴随一些心理和身体的变化,这样可能对她来说越长对她是个好处。”

看到在征求意见二稿中,妈妈们假期可能增长,爸爸们的陪产法定假期依旧是十天,为此专家和准爸爸们也说出了他们的建议和希望。

准爸爸 赵先生:“陪产时间希望法定时间可以人性化的时间调剂一下,把别的时间调过来。”

记者:“希望长一些?”

准爸爸 赵先生:“那当然,太短了。”

陕西省妇幼保健院产一科副主任 董晋:“大人来说,我觉得可以适当增加男方的假期,这样可能对夫妻双方照顾小孩来说,增加小孩个人感情来说,更加促进孩子的发育。”

目前,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求意见二稿”还正在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电视机前的您,也可以于8月15号前向省政府法制办提出自己的意见。

地址: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邮编:710006

传真:87294499

邮箱:shfzc87294499@163.com(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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