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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西安高层建筑6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

标签西安  2011-02-16 10:25

本报讯 明天就是元宵佳节,也是烟花爆竹的燃放高峰。西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紧急通知,全市所有高层建筑、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周边6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文物建筑、易燃易爆单位、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人员密集的公共娱乐场所、全市所有高层建筑、党政机关及通信等重点单位周边6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组织人员在重点时段对重点区域进行严密监控,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

我市要求公安、消防、文物、城管执法等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场所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对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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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日杂公司为您免费保存烟花爆竹

本报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春节期间购买了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可将未燃放的烟花爆竹运至市日杂公司免费保存。

市安监局有关人员表示,根据有关规定,凡城市建成区2011年春节期间购买烟花爆竹未燃放的单位和个人及临时零售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于2011年2月21日前,自行运至西安市日用杂品公司(莲湖区北马道巷91号,电话:87323861)统一保管。各单位和个人购买烟花爆竹未燃放的一律免费保存;临时零售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适当收取一定比例的保存费。

本组稿件由记者 雷县鸿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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