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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图延长“免责还书”期限追踪:九成网友很愤怒

标签延长  2011-03-05 09:58
陕西省图书馆9年间7472册图书被读者借走至今未还的消息经本报报道后,很多市民和网友对这样的行为表示愤怒。有律师认为,省图可以用押金来抵长期不还的图书。

    91%的网友表示了“愤怒”

    昨日本报的报道被多家网站转载,某网站转载这篇消息的下方有一项名为“读了这篇文章,您心情如何”的调查,共有“同情”、“愤怒”、“难过”等八个投票选项,约有91%的网友选择了“愤怒”。

    很多网友阅读后留言,认为应当好借好还,自觉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有多位网友对借书不还的行为进行了谴责,“为你们的行为羞耻 ”。相比之下,绝大多数网友对省图开展免责还书活动十分赞扬。“免逾期滞纳金,省图已经做得仁至义尽了。 ”网友“绥德油旋”赞扬。

    热心的网友们还针对借书不还的现象提出了一些建议,有网友认为应从制度方面入手,建议省图开发一种可与身份证相挂钩的软件,对现有的借书实名制度再细化。一些网友还提议“在门口建立电子屏幕,将借书不还的人名单曝光”、“把押金提高,或直接在押金中扣除书费”等,建议省图采取强硬措施对待逾期不还书的行为。

    省图:惩罚不是活动的目的

    有网友建议,省图应该对彻底不还书的行为制定相应的惩罚制度。对此,记者昨日电话采访了省图阅读推广部的工作人员王晓,他回答说,省图把免责还书活动的截止日期推迟到5月底,就是期待着能够尽快找回7472本逾期未还的图书,以方便更多读者的借阅。

    “惩罚并不是活动的目的。省图一直给予读者充分的信任,因此我们尚未制定惩罚制度,但不排除免责还书活动结束后再制定的可能,任何措施都是为了能够更好地为读者服务。”王晓说。

    律师:可从押金中扣书费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的张富俊律师表示,省图在给借书读者开押金凭据时,其实就达成了一种借用合同,这是双方都必须遵守的。他建议省图可先发布公告,通知读者在免责还书活动期内还书,若活动结束还有读者未还图书,就可以从其先前的借书押金中扣除书费。

    记者王海鹏 实习生乔婷 张露(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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