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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推广“燃气保险” 用户每年缴20元保费

标签安全管理  社会管理  陕西省  安康  汉中  2014-11-24 10:02

近日,陕西燃气集团将在咸阳、汉中、安康及商洛推行燃气安全责任事故保险,以加强陕西省城市燃气安全风险防控,提升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为了充分利用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实现燃气安全事故风险的转移分散,有效改善燃气供应和使用的安全状况,陕西燃气集团在渭南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快推广实施燃气安全事故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要求所属城市燃气企业坚持依法实施、投保自愿的原则,按照“一年铺摊子,两年见成效,三年全覆盖”的步骤,在全省推广实施燃气安全事故责任保险,并将联合各大保险机构参与燃气用户保险业务。

据悉,陕西燃气集团在渭南成功实施燃气安全事故责任保险以来,得到了社会各界和燃气用户的认可和肯定。实施一年多来,居民用户参保率已达到56%,非居民用户参保率达到100%。居民用户每年保费标准为20元,保额标准为“民用燃气意外事故身故、残疾10万元/每人,且每户最高30万元;民用燃气意外事故急救医疗费用2万元/每人,且每户最高6万元”。燃气用户投保意外伤害险的积极性逐步提高,由最初每天3-5单,到现在基本每天高达150多单。目前,陕西燃气集团渭南天然气公司在售气大厅设立了燃气用户意外伤害险办理柜台,投保用户只需提供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填写《燃气险投保确认书》即可办理。

本报记者杨少卿(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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