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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发布今明两年节能减排行动实施方案 西安市区周边不再新建火电厂

标签煤化工项目  新能源汽车  污水处理  城市建设  旧机动车  2014-12-11 14:5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高乐)陕西日前发布《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要求2014-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2亿吨以内。

  2014-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850万吨以内,关中地区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不再布局新的石化、煤化工项目;西安、咸阳市区周边不再新建火电、热电厂。在关中设区市销售清洁优质煤,并逐步推广到关中地区各县城,完成关中地区1000万吨燃煤削减任务。

  到2015年底,淘汰落后锅炉8018.59蒸吨,加快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2014年完成13.45万辆的淘汰任务。到明年年底,关中、陕北地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

  我省将加强新建建筑节能。到2015年,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西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推进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做好西安市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倡导绿色出行,支持城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建设。

  方案要求,2014-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2亿吨以内,万元GDP能耗每年分别下降3.3%、3.2%;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年下降3.7%;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15年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2.5%、3%、1%、9.5%。

  明年年底前,我省基本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全省国控污染源实行“刷卡式”总量管理,实现浓度与总量双监控。对严重违法用能、排污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查处。对影响全省目标完成、考核等级为未完成的市区,相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的一年内不得评选优秀和提拔重用。(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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